吳亦凡事件引發軒然大波 內地娛樂圈將迎整治風暴|封面故事
內地藝人吳亦凡(Kris)捲入性醜聞風波,他被女大學生都美竹大爆「酒局揀女」,以選角及簽新人為由,欺騙未成年少女出席酒局兼灌飲酒。吳亦凡發聲明駁斥,否認有誘姦、迷姦,更指都美竹發布不實信息的目的是要索取巨額款項。
不過,事件其後出現重大轉折,北京警方證實吳亦凡與都美竹確有發生性關係,更重要是認定「吳亦凡多次誘騙年輕女性發生性關係」的舉報屬實,吳亦凡被以涉嫌強姦罪刑事拘留。
吳亦凡事件在內地娛樂圈掀起比鄭爽代孕棄養事件更大的風波,不但其本人在內地已遭全面封殺、代言盡失,甚至出現官方要藉機整治「飯圈文化」的趨勢。
第一幕:男女雙方在網上「互撕」
緋聞女友都美竹爆吳亦凡「酒局揀女」 要求是00後以及未成年女生
都美竹最初是在微博上發長文,指控吳亦凡有諸多涉及性的惡行。主要有三個重點,一是對女生的要求都是00後和在高考中的未成年女生;二是用為MV挑選女主角、工作室簽約新人等理由,邀請女生大玩酒桌遊戲、灌酒,繼而就以諸如「我會對你負責」、「我想好好和你在一起啊」等甜言蜜語結識女生;三是在不同城市會與不同的女生過夜。都美竹更稱,吳亦凡會把很多女生的照片放到酒局上,像商品一樣挑選。
吳亦凡工作室即時發出「律師聲明」,指都美竹的言論、微博私信截圖、微信聊天記錄等並不屬實,涉嫌侵犯吳亦凡名譽權,已委託律師提告。對此,都美竹就強調一切均為事實,並且手握大量證據。都美竹有晒出與吳亦凡一方的聊天紀錄,顯示雙方正進行和解談判,但因賠償金額不一致而失敗。同時都美竹控訴被吳亦凡設局陷害,和解協議上的文字表述,形同是她的「認罪書」。
吳亦凡一方與都美竹一方維持「有來有往」,前者再發聲明,重申都美竹提供的證據均為造假,已報警處理。聲明提到,都美竹的索償金額高達800萬元,其後「降價」至300萬元,並保證不再發布任何有關吳亦凡的帖文。此外,吳亦凡本人亦首度公開回應,稱只與都美竹見過一次,「從來沒有過甚麼『選妃』!沒有『誘姦』『迷姦』!沒有甚麼『未成年』」。吳亦凡稱之前沒有回應是因為不想干擾司法程序的推進,「但沒想到我的沉默卻縱容了造謠者的變本加厲,我已忍無可忍」。(點擊閱讀全文)
第二幕:「割席潮」湧現
雖然事件至此仍是雙方的片面之詞,但與吳亦凡有關的宣傳、品牌、代言已紛紛先行「割席」。最先有動作的是官方傳媒央視,其官方微博更改吳亦凡新歌宣傳文的權限,及後化妝品品牌韓束及洗滌用品品牌立白,以及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打造的雲聽APP,也相繼發文宣布,與吳亦凡結束所有合作。先例一開,吳亦凡的生意幾乎一夜之間消失,包含王者榮耀、滋源、良品鋪子、Lancôme 、康師傅等品牌,均先後更改微博上提及吳亦凡的發文權限,避免和他拉上關係。
「割席潮」後,多間官方傳媒都有先後針對吳亦凡事件發表評論文章,例如新華社旗下黨刊《半月談》就呼籲明星培養藝德、淨化行業風氣要成為影視行業整治的重點,更指明星頻頻「犯事」是行業內對明星藝德約束不夠嚴格,要給明星藝德約束加一道「法規之鎖」,明確明星的責任和義務,將明星的個人行為與職業利益掛鉤。此外,由於吳亦凡事件涉及性醜聞,《中國婦女報》亦有發聲,表明私德不修,人生必難行穩致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流量明星也不例外,相信法律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會漏掉一個惡人」。(點擊閱讀全文)
官方傳媒中要數央視的做法最為進取,割席後的另一篇評論,更是直截了當表達了「封殺」的意向。評論稱吳亦凡事件已不是娛樂八卦,「是一起影響重大的法律案件和公共事件,需要相關部門全面調查」。評論表明,有必要對失德劣跡者有針對性約束,通過行業自律倒逼藝人提高道德修養。其後中國電視劇製作產業協會發出通知,稱對吳亦凡事件高度關注,正式宣布要「封殺」。通知要求與其有合作的「中國電視劇製作產業協會青年工作委員會」委員要及時止損,正在洽談合作的亦要暫停接觸。通知稱,要嚴格執行廣電總局要求,不為失德演員提供「冒頭」機會,對劣跡藝人「零容忍」。
一石激起千重浪,另一間官方傳媒人民日報社旗下的「踏浪青年」微信公眾號撰文,狠批吳亦凡「業務能力低下,無法靠作品說話」,「無論吳亦凡最終是否入獄,作為一個失敗的、無藝且無德的偶像產品,他都不適合在公眾平台再拋頭露面了」。(點擊閱讀全文)
高潮:北京警方通報「一錘定音」
正當輿論支持度愈來愈遠離吳亦凡之際,北京警方終於「一錘定音」,宣告吳亦凡的「死訊」。北京警方對吳亦凡事件的第一次通報,直接證實吳亦凡與都美竹的關係並不簡單。吳亦凡與都美竹是在以挑選MV女主角面試為由發起的聚會中相識,當天二人就發生性關係。但北京警方同時指出,都美竹亦動機不純,她與朋友商議後,決定在網上公開與吳亦凡的交往過程,以提升網絡知名度。有趣一點是,吳亦凡及都美竹在某程度上都是受害人,皆因全案還牽涉另一宗詐騙案。一名男子同時假冒都美竹及吳亦凡律師,向雙方接觸騙財。但最重要是,北京警方在數天後的最新通報中表明,針對網絡舉報吳亦凡誘騙年輕女性發生性關係一事,吳亦凡因涉嫌強姦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點擊閱讀全文)
吳亦凡涉嫌強姦罪的消息立即引起輿論嘩然,有律師接受分析指出,「刑事拘留」是意味著警方「一定收集到了較為充分的證據」。律師並解釋,刑事拘留最長期限為37天,司法實踐中拘留一段時間後如果發現確有犯罪,警方就會提請檢察院批准逮捕。換言之,這37天將是刑事辯護的黃金時間。
不少人都關心吳亦凡的最終下場,梳理內地《刑法》等相關規定,由於吳亦凡已確定是外國人,為加拿大籍,故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刑法》第53條規定,若法院作出定罪並附加驅逐出境,吳亦凡應在主刑執行期滿後,再執行驅逐出境附加刑。被驅逐出境的外國人,自被驅逐出境之日起10年內不准入境。當然,刑事拘留只是一個臨時性的強制措施,並不意味刑事案件的終結。如果證據不足或情節顯著輕微尚不構成刑事處罰,吳亦凡就會獲公安機關視情況而定,改為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甚至釋放。(點擊閱讀全文)
外傳:整治娛樂圈、飯圈文化聲音湧現
吳亦凡事件的另一個焦點是官方傳媒的跟進,有相當明顯的跡象是「打擊面」恐怕不會止於吳亦凡,或會掀起一場針對整個娛樂圈的整治行動。例如新華社在評論文章中表示,吳亦凡事件應成為一次警鐘,「國內娛樂圈存在的畸形生態該徹底整治了」。評論表明,娛樂圈應當「嚴肅認真地開展自查自糾」,相關部門亦要「睜大監管的眼睛」,對劣跡藝人一封到底,對涉嫌違法犯罪者依法嚴懲。(點擊閱讀全文)
此外,吳亦凡在內地擁有廣大粉絲,其被刑事拘留的消息引來不少粉絲反彈。網上流傳多張粉絲群的聊天記錄,顯示不少人竟然討論要如何「解救」偶像。有人提出要帶鏟挖隧道劫獄,又或想「一換一」自己坐牢以換取吳亦凡出獄,更甚者是稱中國的警察及解放軍加起來只有500萬人,但吳亦凡的粉絲有5000萬人,「完全可以救出來」。對此,央視網在新一篇評論中矛頭直指「飯圈文化」,認為部分年輕人為追星耗費巨大的人力、財力、精力,更為了「捍衛愛豆」令網絡暴力事件頻現,「諸如此類極端現像都讓追星變了味,價值觀失了准,公序良俗和社會倫理也被拋到了腦後,有些已經涉嫌違法」。評論稱,此類「畸形粉圈」對年輕人,尤其是價值觀尚未成型的未成年人傷害巨大,「我們認為,必須盡快淨化飯圈生態,矯正畸形追星」。(點擊閱讀全文)
後話:社會責任與#MeToo
吳亦凡事件近期在內地鬧得滿城風雨,不少官方媒體都聚焦於繼續強調明星須有「社會責任」。明星的「社會責任」在中國社會擁有獨特的詮釋,較其他地方有更深一層含義。不只是法律面前無「頂流」,更是要「流量」配合「正能量」、「主旋律」,協助快速輿論導向、引導數量極為龐大的粉絲。從另一方面來看,吳亦凡事件也好、鄭爽事件也好,都可以藉此一窺中國官方對於明星的態度,實是視之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代言人」,並且是「名氣愈大、責任愈大」。但相對來說,中國明星的「紅線」亦更多,對明星生涯的影響力度之大,值得深思。
回顧近年中國「#MeToo」運動的實踐,鮮有極富盛名的公眾人物被扳倒。諸如北大教授性侵、弦子控央視著名主持人朱軍性騷等案,「加害者」的結局往往不符公眾期待,但「受害者」和為之聲援的群眾卻動輒被刪帖禁言,甚至背負「炒作」罵名和面臨法律風險。吳亦凡事件的走向,是否只是無法複製的特殊個案?抑或能夠成為中國「#MeToo」運動的新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