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爽千字文否認棄養「沒拿1.6億片酬」 張恒反擊:你衝動期挺久
撰文:洪曉璇
出版:更新:
因「代孕棄養」一事形象一落千丈的29歲女星鄭爽,忽然在19日深夜發千字文,否認拿1.6億人民幣片酬,為代孕棄養一事道歉,並警告前男友張恒別再騷擾家人。在鄭爽發文後張恒再度發長文回應,還公開十大證據指控鄭爽「還原棄養真相」。
鄭爽19日深夜發千字文澄清並無棄養,指自己所做一切都為一對小朋友,「在疫情前題下我不能冒任何風險」亦再次公開致歉:「我真誠道歉代孕一事,我願意我接受來自各方對我的批評,自覺反思自己的錯誤。片酬一事,我沒有拿1.6億片酬我沒有208萬日工資。」
鄭爽發文後張恒於20日早上9時許逐點反擊,表示孕母懷孕7個月到孩子出生前10天,鄭爽和她的父母都想拋棄孩子:「你曾經發文說那是一時衝動,你的衝動期挺久,好幾個月」且鄭爽當時如果不簽署文件,就會被加州算成遺棄兒童罪,迫不得已才簽的。
+7
張恒亦表示孩子出生在2019年12月,疫情尚未爆發,鄭爽卻不願來美國,她在庭審中解釋是為了拍戲,但當時製片人曾抱怨鄭爽3次給導演難堪、不願拍戲,鄭爽媽也要張恒勸勸鄭爽。張恒表示:「你說你愛孩子,直到孩子1歲3個月,事情被曝光前,你有親自來關心過孩子半句麼?哪怕是孩子健康嗎?這樣簡單的話你都沒有!現在立牌坊是不是晚了點。」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