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遭市監局罰款182億人幣 阿里巴巴︰誠懇接受 堅決服從

撰文:黃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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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0日,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佈對阿里巴巴集團﹙9988﹚在中國境內網絡零售平台服務市場實施「二選一」壟斷行為行政處罰結果。責令阿里巴巴集團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以其2019年中國境內銷售額4,557.12億元人民幣4%的罰款,計182.28億元人民幣。

阿里巴巴表示,今天收到《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對此處罰,我們誠懇接受,堅決服從。我們將強化依法經營,進一步加強合規體系建設,立足創新發展,更好履行社會責任。

據悉,2020年12月,中國市場監管總局依據《反壟斷法》對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國境內網絡零售平台服務市場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立案調查。調查表明,阿里巴巴集團實施「二選一」行為排除、限制了中國境內網絡零售平台服務市場的競爭,妨礙了商品服務和資源要素自由流通,影響了平台經濟創新發展,侵害了平台內商家的合法權益,損害了消費者利益,構成《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禁止「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

根據《反壟斷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綜合考慮阿里巴巴集團違法行為的性質、程度和持續時間等因素,2021年4月10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阿里巴巴集團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以其2019年中國境內銷售額4,557.12億元4%的罰款,計182.28億元。同時,按照《行政處罰法》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向阿里巴巴集團發出《行政指導書》,要求其圍繞嚴格落實平台企業主體責任、加強內控合規管理、維護公平競爭、保護平台內商家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方面進行全面整改,並連續三年向市場監管總局提交自查合規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