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網紅火鍋4人就餐後腹瀉嘔吐 店方:顧客自帶食品難界定責任

深圳網紅火鍋4人就餐後腹瀉嘔吐 店方:顧客自帶食品難界定責任
撰文: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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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深圳一間網紅火鍋店巴奴火鍋捲入食安爭議。深圳市民董女士與朋友7人於3月5日光顧該店後,其中4人出現腹瀉及嘔吐症狀,董女士更因不適發燒,需向公司請病假三日。事後,她向店方反映問題,惟雙方未能達成一致處理方案,引發關注。對此,巴奴火鍋回應稱,門店並無接獲其他顧客類似投訴,且顧客當日自帶食品,難以判定責任歸屬。

綜合深圳媒體報道,市民董女士與6名友人於3月5日晚到巴奴火鍋深圳卓悅中心店用餐,當晚合共消費約1500元人民幣,點選多達36款食品,包括毛肚、肥腸、鱿魚、蝦滑、肥牛等。

然而,當日凌晨起,董女士開始出現嘔吐、腹瀉及發燒症狀,整晚無法入睡,翌日即前往醫院求診,診斷結果為急性腸胃炎,需請假休養。後來,她與友人交流時發現,同行7人中有4人出現相似症狀,但程度各異。她懷疑,食物可能出現問題,遂於3月7日聯絡巴奴火鍋店方,並提交病歷單要求處理。

董女士一行4人食用完巴奴火鍋後幾人出現腹瀉等情況。
董女士一行4人食用完巴奴火鍋後幾人出現腹瀉等情況。
董女士一行4人食用完巴奴火鍋後幾人出現腹瀉等情況。

對於董女士的指控,巴奴火鍋方面否認食物存在問題。品牌相關負責人表示,門店收到投訴後已立即自查食材,並回訪當日其他顧客,未發現類似情況。

且店方翻查監控影片發現董女士等人當天曾自帶食品,包括白酒及透過網購送達的蟹柳。店方認為,暫難判定究竟是哪些食品導致不適,因此未能承擔全責,但仍提出可補償醫療費及就餐費,並與顧客積極溝通。

不過,董女士認為,巴奴火鍋的處理方式有刻意拖延之嫌。她指,自己早於3月7日提交病歷單,但店方在多次溝通後才告知,病歷需明確註明「因食用巴奴食物導致不適」,否則無法證明責任歸屬。

深圳巴奴火鍋卓越中心店。

董女士表示,「如果當初就告訴我們需要補充資料,我們完全可以再去醫院做檢查。但現在症狀消失了,他們才說要更詳細的證明,我覺得這是刻意拖延,讓我們無法提供證據。」她亦質疑,店方以顧客自帶食品為由,試圖推卸責任。她強調,當天自帶的蟹柳是密封包裝的熟食,且同行有一名完全不喝酒的朋友也出現不適,不應成為門店開脫的理由。

針對此類餐飲糾紛,北京乾成(深圳)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劉小前表示,食客如懷疑因進食某餐廳食物導致身體不適,應盡快保留證據,例如病歷單、發票、對話記錄,並於就醫時要求醫生註明可能原因。此外,店方亦應妥善保留當日食材樣本,以供檢測,確保可追溯性。

至於誤工費索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如餐廳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可要求醫療費及其他合理損失賠償外,亦可主張「十倍價款或三倍損失」的額外賠償,惟前提是能夠證明責任歸屬。

截至目前,董女士與巴奴火鍋尚未達成共識,雙方對責任歸屬仍存在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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