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爆發3男超市外搶劫600卷廁紙 官稱案情嚴重 各囚40個月
去年疫情爆發不久,市民爭相搶購日用品及防疫物品等,超市貨架上的廁紙亦被掃光。3名男子疑看准機會,清晨在超市門外搶劫600卷廁紙,事件更一度成國際新聞。惟3男不久後即被捕,他們今(11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搶劫罪。法官指被告案發前有簡單步署,當時香港正受疫情影響,市民到處搶購廁紙和日用品,案件嚴重性不會因為涉案貨品金額低而減輕,判3人入獄40月。
三名被告:何智良(27歲,機場倉務員)、李瓶陶(34歲,送貨員)及李業堂(30歲,紮鐵散工),被控一項搶劫罪,指他們於2020年2月17日,在旺角道惠康超級市場外搶劫吳志敏,劫去50條廁紙,價值1,695元。
趁卸貨員落貨時行劫
案情指,卸貨工吳志敏在案發當日凌晨5時許,在超市門外工作並放置廁紙,當時超市仍未開門。何突走近吳問超市何時開門,之後離去。約一分鐘後,何折返並用生果刀指向吳的腰部說:「唔好郁。」這時兩名姓李被告出現,二人均戴著口罩,將50條廁紙放上手推車,然後推至洗衣街一間賓館,何則尾隨二人。
警方經調查後在賓館尋回該批廁紙,並在賓館梯間發現手推車。何被捕後向警方說:「唔係我提議攞廁紙,係阿堂同細佬提議,我揸住嗰把唔係刀,係保鮮紙連紙筒嚟。」
何稱因社會事件及疫情失去工作
辯方求情指,何原任倉務員,因社會事件及疫情而失去工作,他需要照顧家人,解燃眉之急才犯上本案。何認罪有悔意,何母亦撰信望法庭能給何機會。案中事主僅受驚嚇,沒有受傷;各被告沒有預謀犯案,而涉案的廁紙亦只值千多元。
物品價值不高不會減低案件嚴重性
暫委法官張志偉判刑時指,案發時香港正受疫情影響,市民爭相搶購廁紙等日用品,案件的嚴重性不會因被偷取的物品價值不高而減輕。三名被告夥同犯案,刑責相同,有目標而犯案,亦有經過簡單部署,三人犯事比一人單獨干犯嚴重,被告並有向事主展示武器,幸而案事主並無受傷,故判各人入獄40個月。
案件編號:DCCC59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