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式預算.二】妥協中達成共識 參與中找到定位
作為由青年發展委員會副主席劉鳴煒擔任總監的MWYO青年辦公室的一項地區項目,觀塘彩福邨的「參與式預算」實踐將會在今年第一季度展開。MWYO研究員郭東旺介紹說:「過去一年間,我們接觸過很多不同的區議會,最終得到了在這條邨試一次的機會。其實有很多區議員都提出了『參與式預算』,但由於區議會是一個特別的架構,需經過很多層的討論,所以在區議會層面(實踐)是需要多些時間的。」
他也指出,此次項目是試驗性質的,所以會有很多針對過程中成敗的研究—這也是智庫的一大特點,善於總結要改善的地方,進而請專家學者一起探討如何將「參與式預算」制度化,而非作為「一次性」的研究項目。「制度化」可以在很多層面進行,例如在邨中設置恆常的「參與式預算」活動;區議會層面也會從「區區一億」中拿出一部份,給當區居民決定適用範圍;甚至政府部門也可下放部份公共財政的決定權給市民。「所以,我們希望將這次經驗分享給不同層面想推行『參與式預算』的人,參考一下實際操作中的困難與問題。」
民主為凝聚共識 惟需先學會妥協
公民社會中,民主是核心價值,但人們對民主的理解往往僅停留於「一人一票」選舉。這樣一來,其實是忽略了民主應是社會成員為實現某種公共目標或利益而形成的程序,當中會有各種社會力量的協商,以達成利益的妥協和平衡,而非一方壓倒另一方。「參與式預算」則會令這個概念回歸本真,向青年們展示,並讓其親身體驗民主決定的全過程—當中就包括為何進行妥協及怎樣達成共識。
現代世界中,很少國家實行直接民主制度,各國普遍實行的基本政治制度為代議民主制,也就是間接民主制。而參與民主制又稱半直接民主制,是代議民主制向完全的公民社會自治過渡過程中的一種政治制度。它鼓勵公民直接參與公共事務,以影響政府施政。郭東旺認為,「參與式預算」便結合了直接民主、間接民主和協商式民主。例如,公共預算可由市民投票決定,這是直接的民主形式;而市民在投票前需經過很多討論,彼此解釋、聆聽、理解等,這也是協商式民主中的重要環節。
然而, 最難的一環是妥協。郭東旺表示,這個過程考驗人們的智慧。很多時候,不同陣營的人不願妥協,似乎只是為了表示明確的立場,增加自己陣營的「力量」。然而,這卻將本有可能解決的問題一步步逼向死角。
在地區層面中試行「參與式預算」,也能夠令大家拋開個人以往的立場,全身心投入當下關乎居住環境的提案中去。因為在社會中,無論是何種政治立場、背景、陣營的人,都希望建立一個衞生、安全的社區—這就是大家的共識。而如何運用公帑,改善現有的社區環境呢?大家必定各有想法,但都是基於公共利益。在分享不同見解後,在不斷的妥協、溝通中達成新的共識,最終就形成最佳方案。
「我們會在社區中設置不同的街站,也有介紹會和諮詢,希望先給居民一個『參與式預算』的概念,以及探討在社區中應怎樣做預算。隨着大家進一步理解,就可以慢慢去設計提案。我們也組成了背景各異的專家小組,有城市規劃師、教育工作者、地區組織人士或地區專家,還有學者。針對這些提案,專家小組會給更多的建議,協助居民完善自己的方案。這個過程中將會有很多討論,當交流增加,大家就更容易凝聚共識。」郭東旺介紹道。
實踐「參與式預算」的過程,本身也是公民教育的過程。當中,人們透過梳理自己的方案、聆聽別人的想法、溝通如何改善等,學習公共預算的制定。郭東旺指出,大家都有自己的生活,像是平行時空,而「參與式預算」便是一個契機,令人們因共同目標連結起來。青年們能夠與制度有更多的互動,而相應地,制度也會嘗試回應青年的聲音,並增加透明度。
不追求票票等價 參與中找到定位
在研究民主政治時,參與式民主會面臨更多討論與反思,當中有意見指,與代議式民主不同,參與式民主強調的是「票票不一定等值」,其價值需衡量個人參與度的強弱。例如,一個經常參與社會公共事務討論的人和一個向來對社區事務漠不關心的居民,二者的意見在公共事務的運作及決策中,理應被區別對待,前者的意見應受到更多重視。
對此,郭東旺指出,「參與式預算」能帶出另一個訊息:民主不只投票和表態,還有倡議和凝聚共識。在參與的過程中,人們或倡議自己的方案,或傾聽別人的方案,或聽聽專家的意見,經此過程後投下的一票,其影響力絕對大過隨便投下的一票—因為前者自己明白、也能令他人明白為什麼投這一票,這樣一來,這一票的含義就會深很多,有份量很多。
公民投票有時也會被詬病為無意義的「數人頭」,即盲目陷入對「量」的執着之中,忘記了票的質素。而參與式民主重視直接參與、溝通、爭辯、妥協及倡議的過程。這樣的參與互動,能夠提升代議民主的投票品質,透過沉浸式體驗進行決議的全過程,增強公民意識。
但郭東旺也指出,參與式民主中的每一張票未必等價,並非是指每票有價值層面的「高低之別」,而是期望每個人通過不同程度的參與,都能找到自己的位置。
「我們會像小型區議員一樣經常落區,跟長者、學生等居民解釋這件事,鼓勵他們前來提案,或者多了解別人的提案,覺得不錯的就投票給他們。」郭東旺解釋,這就是「參與式預算」的好處—每個人可以選擇自己的參與程度,比如有些人想親身體驗提案,輸出自己的點子,就可以去倡議自己的方案;而有些人未必有太多具體想法,但都想成為社區參與的一部份,就可以關注不同的方案,多點了解後,選出一個更符合自己預期的方案。他也表示:「這相當於提供一個平台和機會給大家,令不同類型的人選擇不同形式的參與。也就是說,我們都能從中找到自己的定位。」
MWYO此次將要實行的「參與式預算」,並不只是一個項目,而是一個開端,選出一個方案後需要做的還有很多。台灣中山大學社會科學院副院長萬毓澤在2016年於《端傳媒》發表《台灣推動「參與式預算」的反省與前瞻》一文,當中提及「參與式預算」之結果的評判標準,指出應正確看待「成敗」,即以「公民參與」為核心進行評估。他主張從不同面向定義一次「參與式預算」是否成功,分別從制度層面與非制度層面看其廣度與深度—前者指公民參與的門檻、決議是否具約束力等,後者則關注參與者個人,如性別、年齡的分佈變化,以及參與者能否暢所欲言、相互聆聽等。
最後,郭東旺表達了自己對此次活動的期望:「這次項目深具意義,除掌握了很多數據和經驗供人參考外,在活動完成後,也可以告訴其他想實施『參與式預算』的人們:『我們都可以做到,你們不要再找藉口了。』」
上文節錄自第249期《香港01》周報(2021年1月18日)《公帑怎麼用 市民來決定 公民社會怎能沒有參與式預算?》。如欲閱讀全文請按此試閱周報電子刊,瀏覽更多深度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