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預算案》首次提出要求8間資助大學向政府回撥40億元,根據立法會特別財委會文件,中大退還的金額最多,達10.4億元,其次是科大及港大,分別為8.27億及8.22億元。
八大獲得教資會資助撥款以三年為一個周期,教資會指,為鼓勵大學作長遠規劃和審慎理財,並為將來和新的發展需要儲蓄資金,可將撥款盈餘調撥至「一般及發展儲備基金」,以將未動用的撥款儲蓄調至下一個三年期。
文件指,當三年期結束時若基金結餘超過該三年期內大學獲批經常補助金的20%,大學須將超逾該水平的結餘退還政府。
八大於25/26年度須從該儲備基金結餘退還共40億元予政府,中大退還的金額最多,達10.4億元,其次是科大及港大,分別為8.27億及8.22億元。嶺大的退還金額最少,為約9,140萬。
至於八大23/25學年儲備基金結餘方面,中大結餘最多,達28.93億,其次是科大,有22.97億,港大則有22.85億。結餘最少為嶺大,有2.54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