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墜毀前叫乘客寫遺書?彎身抱頭唔防撞?盤點4大飛行傳言真偽
快暑假了,很多人都會選擇坐飛機旅遊。但即使你是飛機常客,可能也無法對那些關於坐飛機的謠言做到百分之百「不相信」。
謠言一:飛機愈大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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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 這個說法常常影響人們買機票時的決定,總想著選個大飛機安全。而實際上,飛機大小所影響的主要是舒適性,而非安全性。
通常情況下,飛行大體可以分為:起飛、初始爬升(離場程序)、爬升、巡航、下降、進近(進場程序)、最終進近、著陸這八個階段,通常容易出現特情的關鍵階段是起飛和著陸階段。
而對於不同的機型而言,其中七個階段的操作程序和其相對的外界環境都是沒有差別的,唯一存在不同的便是巡航時的高度,通常大型機的巡航高度在10000米以上,而小型機的高度在9000米左右。在中緯度地區(大多數航線覆蓋的區域),對流層在10000米-12000米以下,也就是說小型機的巡航是在對流層中,而大型機的巡航則在平流層之中。平流層中的大氣相對於對流層穩定得多,所以大型機巡航時乘客們會發現很少有顛簸,而小型機中的乘客會時常遇到顛簸,但是這些顛簸都是在飛機承受範圍內的,不然飛行員會根據雷達以及塔台提醒,果斷地選擇其他航路航行。
謠言二:飛機上只有一副降落傘,是給機長用的
真相:這個說法頗為陰險,機長職責的首要要求就是保障航班的安全,不可能裝備讓機長獨自逃生的設備。
看看空中巴士(AIRBUS)330-200機型的應急設備吧:氧氣面罩、釋放工具、便攜式氧氣瓶、海倫滅火瓶、防煙面罩、發報機、演示包、救生衣、手電筒、擴音器、藥箱、醫療藥箱、救生衣包、應急斧、加長安全帶、石棉手套、救生包、加長安全包。
除此之外,在駕駛員頭頂兩側分別配有逃生繩,用於從駕駛艙撤離使用(迫降以後),完全不見降落傘的影子。 此外,在民航飛行員所有的訓練中,都沒有過跳傘訓練。也許一些軍轉民的飛行員會跳傘,但是《民用航空運輸機長職責》的第十一條明確規定了,機長應該是最後一個離開航空器的人,謠言不攻自破。
謠言三:飛機失事時會要求抱頭姿勢,其實不是為了增大生存率,而是為了死的時候有個全屍好辨認
真相:這套動作的學名叫做「防撞姿勢」(英文為「brace position」,具體圖解一般都在前排座椅靠背裡的安全須知中),這樣做是因為受到衝擊時,人體會迅速前傾從而撞上物體,採取了防撞姿勢後,能有效減小四肢以及頭部作動距離,從而減少四肢和頭部受到的傷害。
1991年,北歐航空公司一架麥道-81客機墜毀,當時機上共有乘客和機組人員129人。飛機起飛不久升到990米的高空時,引擎突然停止轉動,駕駛員試圖在一片田地上緊急降落。儘管飛機墜毀,有些乘客受傷嚴重,但無一人喪生,這與乘客按照指示採取了防撞姿勢有很大的關係。
至於為了死後有個全屍說法的荒誕之處在於,即使是採用了防撞姿勢,面對致命的衝擊也不可能保證能身體各部位的完整,實際情況也確實是如此。很少有空難結果是有乘客遺體仍然完好的保持在其座椅上的,除非是客艙釋壓過久,有乘客在迫降前缺氧死亡,或者其他自身突發病症提前死亡,且飛機失事後已故乘客所在位置沒有受到太大衝擊,造成乘客遺體仍然被綁在安全帶上。
謠言四:飛機失事時會讓大家寫遺囑
真相:航空管理部門沒有對航空公司做這樣的要求,也從來沒有這樣的慣例。至於在個別的航空公司是否會存在,從原則上來說是沒有可能的(據了解,海航航空集團、新加坡航空、大韓航空都沒有相關條例),原因如下:
首先,作為飛行員,首要任務就是保證航班的安全,這裡包括飛機的安全以及乘客和機組的安全,不管發生什麼特情,都要想盡一切辦法讓飛機儘量平穩著陸(包括迫降)。所以說不存在已經判定飛機肯定要墜毀,乘客必然死亡的情況,也就不可能做出寫遺囑的決定。至於一些乘客的自身原因,有可能會主動要求寫遺囑,但這是乘客的個人行為,與航空公司的原則無關。
其次,如果根據情景來分析一下,因乘客的要求而寫遺囑的可能性也不大。假如飛機進入特情,機長會要求飛機上所有乘客都在自己座位上坐好,乘務人員檢查之後,也會同樣按要求坐在相應的位置上。這時候即使你要求乘務員給你提供筆和紙,那麼按照規定,乘務員是不可以離開他的座位的,無法提供。至於一些影視作品中,乘務員給乘客發放紙和筆來寫遺囑的情景,恐怕只有在飛機完全被恐怖分子劫持並掌控,且恐怖分子還有些人道主義精神的情況下才會出現吧。
【圖輯】採防撞姿勢也難保屍體完整 看看埃塞俄比亞空難現場(點圖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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