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GBT】恐懼:衣櫃的內與外

撰文:林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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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我對「恐同」一詞都感到疑惑,「恐同者」對像我這樣一個同性戀者的歧視,是出於恐懼嗎?
恐懼與歧視之間的路徑是怎樣建成的?
如果源頭是恐懼,那是對誰(自身、別人、還是意識形態)的恐懼?
是來自哪裏(個人心理、家庭教育、宗教原則)的恐懼?
是什麼形式(受害性的、攻擊性的)的恐懼?

(iStock)

恐同者 同志也?

有種說法指,恐同者很多時是深櫃同志,因無法接受自身的性慾,而對其他同性戀者產生恐懼。奧蘭多屠殺的兇手馬丁就是一個例子。他的前妻和其他夜店的常客都表示,馬丁有同性戀傾向。2015年,英國出現首宗獄中同性戀婚禮,兩名囚犯均是謀殺同性戀者的殺人犯。在美國,亦不時傳出恐同共和黨黨員的同性戀醜聞。對同性戀者的恐懼與恐同者個人的性傾向有沒有關係呢?

奧蘭多夜店槍擊槍手Omar Mateen。(網上圖片)

早在 20 年前,一項心理學研究對比了兩批自稱異性戀男子,發現較恐同的一批,比起較不恐同的一批,對男男色情影像有更大的生理反應。只是,在恐同的樣本中,他們亦顯示出對同性戀影像有不同程度的反應,因此我們不能一概而論地,推斷恐同行為,都是基於恐懼自己的性傾向。

不過,上述例子都挑戰了同志運動中所強調的身分政治:如果我們的社群是因為擁有共同性取向而走在一起,那麼,我們該如何面對跟我們有相同性取向的「敵人」?

出櫃前後 同志的恐懼

這牽涉到我們如何理解性取向這回事。我們是在什麼時候「成為」同性戀者的?是第一次發現對同性有性衝動的時候?是第一次發生同性性行為的時候?是正式出櫃的時候嗎?還是我們一出生已經是同性戀者?

整個「發現/成為同性戀」的過程是漫長的,而且充滿恐懼。過程中,我們很可能說過一些恐同的說話,做過一些恐同的行為。我以前在基督教男校讀書,會考和高考都有修讀視覺藝術科,在中五的校本作品中,有幾份作品畫的是同性戀愛慾,到最後寫報告時卻倒轉去寫同性戀是罪。那時候雖然已經有過同性性經驗,但對自己的性取向仍然感到恐懼,在學校裏不敢明示自己的性取向,導致說了些違背良心、充滿歧視性的說話。

預科時轉了校,在兩年間,向一些朋友出櫃,終於在校本作品裏勇敢地面對自己。現在回看那段經歷,除了感到有點慚愧外,更重要的是重新理解恐懼的力量——那是摧毀自我的力量。

(Getty Images)

異性戀霸權造成的恐同文化

恐懼,來自我們的生活裏的異性戀霸權,而每一個有差異性傾向的個體,在恐懼中都有一段走出衣櫃的過程。有些人比較幸運,在過程中得到同伴支持;有些人在過程中,對自己和其他人造成傷害。

在反思恐懼在性傾向歧視中的位置時,我並不旨在同情恐同者,而是當我們意識到恐懼與性傾向之間可能重疊的地方,我們就會知道,真正的敵人,並不是恐同者,而是無所不在的異性戀霸權。

(資料圖片)

為何「衣櫃」必定存在?

要抗衡異性戀霸權,不單單在於追求性傾向反歧視法或同性戀婚姻——這些社會制度方面的平權當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我們需要反思在我們的生活文化裏,「衣櫃」是如何形成的。我們身為同性戀者,為何必然有一個從衣櫃內走到衣櫃外的心理過程?為何我們會先被假定是異性戀者,才去思考自己是(或者不是)一個同性戀者?說穿了,衣櫃才是一個後天的、不自然的迷思,而不是性傾向本身。

這種異性戀霸權,是比認知先行的假定。衣櫃的存在,是我們被帶進文化世界前,已經被褫奪的語境。衣櫃之所以形成,是我們在發現自己的性慾與社會設定不同時的恐懼。而這種恐懼,正是繼續複製這個霸權的原料。

走到衣櫃之外,算是戰勝了恐懼,我們除了有責任陪伴衣櫃內的人走出來,更有責任打破衣櫃本身的荒謬性,才能根本地終止恐懼與霸權之間的循環。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