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免費教育 原來沒有 從來都沒有

撰文:夏水
出版:更新:
政策由始至終,只以半日制為資助基礎,但若計算實際服務時數,全日及長全日制分別是半日制的兩三倍以上,全日制所謂「額外」補助,補貼額並不足以彌補差額…政府只打算全面資助半日制幼稚園,又如何向外界宣佈是「十五年免費教育」呢?
夏水
江智騫攝

梁振英當年承諾倘當選特首,定必會即時推行十五年免費教育。結果,直至可能是他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筆者個人意願),這個承諾才見到起始第一步。

 

作為一名考慮生育的打工仔,看到「免費幼教」幾個大字,本來應該心頭一喜,但從現有資料來看,所謂全面落實免費,並非真的那麼全面,而「免費」背後,學券的市場競爭及導向理念陰魂不散。說改變,不過是將資助對象,由家長轉到學校。而當中存在的問題,也並非免除學費所能抵銷。

 

報告指,政府由2017/18學年起,會向合資格的本地非牟利幼稚園提供基本資助,讓幼稚園為所有合資格兒童提供三年優質半日制服務,預計約七至八成的半日制幼稚園學位將會免費。但全日制及長全日制幼園,就只獲額外資助。

 

你呃人   仍然沒有十五年免費教育

 

政策由始至終,只以半日制為資助基礎,但若計算實際服務時數,全日及長全日制分別是半日制的兩三倍以上,全日制所謂「額外」補助,補貼額並不足以彌補差額,換言之,全日制及長全日制幼園家長,根本無法享受免費福利。

 

對全日制及長全日制有所需求的,多為子女眾多、來自弱勢社群的家庭及雙職家長。方案只聚焦在半日制,就漠視了這批家長的需要:既可教育又可託兒的服務。經濟環境不容許他們做全職家庭主婦/夫,只能靠幼園支援才得擠出時間,拼命工作糊口供樓,結果到頭來反而無法從政策中受惠,可謂荒謬之至。如果政府只打算全面資助半日制幼稚園,又如何向外界宣佈是「十五年免費教育」呢?這種只討好半日制的做法,又是否可以配合人口政策,釋放更多婦女時間以提升勞動力呢?

 

報告又指,有關免費幼教估計建基於若干假設,其中就包括「幼稚園的租金開支亦穩定地維持於現時水平」。當名牌旗艦店撤出本港、米芝蓮得獎小店被迫搬遷之際,我們必須問,租魔真的會放過幼稚園嗎?還記得天水圍曾經有一間德怡幼稚園,校方雖願意多付一倍月租,但仍不敵另一間出價更高的幼稚園,最終失卻辦學地方嗎?

 

在現有學券制下,政府以增加學券金額並調高學費減免資助額,去紓緩家長的繳費壓力。但同時間,面對外圍租金及通脹問題,政府只可將學費上限金額按年提升。羊毛出身羊身上,高價的租金及營運費,自然由家長所承擔。事實是推出學券計劃多年,不少幼稚園仍然連年加學費,根本無助減輕基層家庭負擔。

 

劉淩鋒攝

新政無改幼園吸金

 

社區組織協會去年調查發現,全港719間可使用學券的非牟利幼稚園,近三成收費超出學劵及學費資助金額,學生補貼中位數是每年3419元。而這還未計算各種生日費、茶點費、冷氣費以至綑綁式收費的雜費,此前審計署報告就曾指,有幼稚園向家長收取巨額雜費,每年百多萬元,佔學費收入兩三成。

 

凡此種種「吸水大法」,在未來的「免費資助」模式下,不見得會就此消失。我們還得問,政府那筆資助,會否如學券般按需要增加?

 

教家長更擔心的問題還在於資助方式,從學券變成向幼稚園提供基本資助,看似是將資源角色對調,但政府將採用類似直資學校模式,「按人頭」向幼稚園提供資助,那跟學券制「錢跟人走」的理念其實沒差。以人數計算多收一名學生即多獲一份資助,變相亦意味著幼園市場競爭問題亦將持續。

資源傾斜 拉闊學校間貧富差距

 

早於五十年代,經濟學家佛利民提出學券制,讓家長自由選擇學校,原意是希望帶來競爭力,學校為了收取足夠學券去經營,自然要施渾身解數提升教學質素,吸引家長報讀。

 

然而,參見現時幼稚園「錢跟人走」的做法,出現的是完全市場導向、鼓吹幼稚園巿場競爭的惡性局面。家長成為學校的「顧客」,要求學校提供他們期望服務;學校深明家長「起跑線」心態,為了投家長所好,就滿足他們教育以外的各種期望,提供各種訓練與證書,這裏就成了家長與幼園之間的角力場:強勢學校,可以顧我不理家長要求,反正我有的是生源;弱勢學校,只得甚麼也聽家長,但求保住人頭資助,變成由家長主導學校。

 

而這些在變成按人頭資助後還是會存在的,資源將向大校傾斜,小規模學校處於更劣勢,學校之間的貧富差距將拉闊。結果「細校」又可能面對經營困難問題,若少收學生,幼稚園有可能因收支不平衡而要裁減幼師人數,不利學校的教育質素。

 

06年政府提出學券制,確保沒有家長因為經濟原因而使到子女不能入讀幼稚園。十年將過去,家長的憂慮早已變成報不了名牌playgroup、如何報兩間幼稚園學兩文三語等,但政府政策卻遠遠落後未見配合,仍然停留在口號式自我感覺良好的階段。當教育只剩錢與市場導向,我們還有否信心,讓子女在此地成長?

 

【編按:夏水為前傳媒工作者,現職公關,偶而撰寫時事評論。】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