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同母異父兄弟涉性侵住在隔壁未成年的表妹X,兩兄弟更被指分別於15及11歲,先後強姦表妹X,他們否認強姦指控,案件審訊時辯方盤問X時指,表妹曾摸表哥胸口及下體後問:「試唔試下。」但最終二人未成事。X認有此情況發生,並稱那次是「交易」,但非本案她稱被姦的事件。5男2女陪審團今(27日)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議,裁定兩兄弟強姦罪名不成立,但交替控罪企圖與13歲以下的女童性交罪,兩人均罪名成立。
陪審團亦裁定表哥的非禮罪及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等3罪成立。法官游德康把案押後至4月8日求情,其間索取女童的創傷報告,同時為表哥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為表弟則索取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報告,法官強調控罪嚴重,不一定依報告判刑。表哥須還押,表弟則續准保釋。
兩被告認非禮但否認強姦
兩名被告CKY(下稱:表哥,現23歲),及LYN(下稱:表弟,現16歲)。兩被告是同母異父的兄弟,亦是事主X的表哥及表弟。表哥已承認1項非禮及2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惟陪審團需就案情作出特別裁決。就兩人面對的強姦罪,他們承認交替的非禮罪,但否認強姦罪受審。事發於2017年至2021年,兩名被告當時分別逾15及約11歲。本案由法官游德康審理。
兩被告CKY及LYN否認強姦表妹X,在高等法院受審。(黃浩謙攝) 多宗事件在4年間發生
控方開案陳詞指,女童X於2008年11月在內地出生,事件發生的4年間,X介乎9至13歲。
事主X稱小六時遭表哥迫口交及強姦
就表哥的非禮及強姦罪,控方指X當時就讀小六時,被表哥撲倒和脫下褲子和內褲強行性交,當六姑丈敲門時,表哥才穿上褲子。X事後透過訊息告知朋友她遭表哥強姦,姑姐發現後刪除該些紀錄,表哥自此被禁去X的住所。此外,控方指表哥兩度迫X口交。
指表弟曾爬上她床強姦
就表弟的強姦罪,控方指事發在表弟在X的家中暫住時。表弟進入X的房間並爬上X的上格床,在沒有戴安全套下強行與X性交。X感到疼痛踢開表弟,衝入廁所見到自己下體流血。表弟事後向X道歉,表示不會再那樣做,X沒理會。
表哥警誡稱表妹X自願性交
表哥在警誡下稱:「我冇強姦佢,淨係摸摸摷摷啫。」他在錄影會面表示,X曾數次自願為他口交。就強姦指控,表哥稱是X先摸他,他遂反摸X,X自願與他性交,但因X的身體狀況而未成事。
表弟認曾爬上X的床
表弟警誡下否認「搞過」X,但在錄影會面承認曾爬上X的睡床與X性交。他在X醒來後即離開,並有向X道歉。他又稱出於好奇才這樣做,不知道不對。
辯方指X曾問表哥試唔試下
兩名被告選擇不作供。辯方盤問X時指出,X主動摸表哥下體,再自願為表哥口交。X對此稱:「唔記得」。至於強姦事件,辯方指X在某次與表哥玩遊戲機時,摸表哥的胸和下體,表哥亦摸X的胸,X接著問表哥:「試唔試下。」兩人故嘗試性交,最後因為X稱痛而停止,表哥沒有強姦X。X承認發生過以上情況,但指該次性交是一個「交易」,又稱:「因為嗰一次有『皮膚』囉。」非本案事件。
辯方指表弟欲性交遭X阻止
辯方另指出,在表弟插入X前,X已阻止表弟,X否認說法。此外,辯方挑戰X非誠實證人,並傳召X供稱她目睹為表哥口交的表妹B作供。B否認為表哥口交。
案件編號:HCCC 43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