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鐵癱瘓】乘客擅開車門 工會批評不正確 會令延誤雪上加霜
港鐵今早列車信號故障,東鐵全線暫停服務約兩小時,期間有兩班列車的部份乘客自行打開車門,走下路軌離開。鐵路車務員工協會主席劉彩紅認為,乘客做法並不正確,有機會因觸犯《香港鐵路附例》而被檢控;而當時列車雖然停在路軌未到站,但車廂設施正常,乘客情況安全,在未經准許下自行開門走入路軌離開,只會令服務延誤「雪上加霜」。
港鐵回應指,在任何事故下,車務控制中心會一直與列車車長保持溝通,若有需要安排乘客盡快離開車廂,車長會指示乘客使用緊急開門掣開啟車門,職員或緊急救援人員會帶領乘客前往就近的車站月台。港鐵發言人指,路軌內設有很多不同的器材,包括信號系統及架空電纜等,為確保乘客安全,呼籲乘客在任何情況下,不要擅自進入路軌範圍。
現時港鐵車廂內兩邊車門的上方位置,均設有緊急開門掣。根據港鐵設施使用的小冊子指:
只有緊急情況下,依照列車車長指示,方可使用緊急開門掣打開車門,讓乘客迅速撤離車廂;乘客離列車前,必須留意周圍環境。
鐵路車務員工協會主席劉彩紅表示,當列車遇上火警、炸彈危機或影響乘客人身安全的情況下,乘客須先使用車上的通話器聯絡車長,獲得批准才可拉下開門掣,目的是保障乘客安全,「如果自己擅自行出去,萬一對面路軌有列車駛入嚟,你跳出去咪會死?」,故絕大部份情況下不建議市民自行使用。
不過,她認為,若市民在車內的生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例如現場火勢迫在眉睫,當下又未能聯絡到車長,亦只可打開車門逃生保命。
乘客擅自開車門屬濫用設施 或違反港鐵附例
然而,她指今次事件乘客身處情況安全,但擅自打開車門走入路軌離開,只會令服務延誤「雪上加霜」,例如職員須查找已拉下的開門掣,以便令停駛列車恢復運行;職員亦要確保路軌無人,才可全面恢復服務。
她估計,今次情況乘客屬濫用安全設施,及闖入路軌,有機會觸犯多於一條的《香港鐵路附例》而被檢控。
根據《香港鐵路附例》第8條,若乘客不恰當使用緊急設施,最高可罰款5,000元;第28E條,若乘客進入限制區,最高可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郭家麒:應設立應變措施 助被困車廂市民離開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表示,不太認同被困車廂的乘客自行落車沿路軌離開,因或會發生嚴重的人命意外;他認為事件中更重要是,港鐵沒有應變計劃,建議應設立緊急機制,讓職員引導市民在事故發生時,安全離開故障車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