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直擊】何志平提訊神情輕鬆無保釋 控方提數十萬份文件證據
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涉嫌在美國向非洲國家元首行賄,被控違反美國《海外反腐敗法》和洗黑錢共八項控罪,去年11月中在紐約被捕。聯邦法院於本港時間今日(9日)凌晨首次開庭,何志平當庭否認控罪。何志平一方曾提出以7,800萬港元保釋,但庭上並無討論保釋,法官指將要再開庭處理證據等資料,預計一年之後才會正式開始審訊,何志平將繼續還柙。
這是何志平被捕後,首次露面,他身穿深灰色囚衣上庭,神情輕鬆,更有向公眾席的記者微笑,他的太太胡慧中和其他親友未有現身。
前聯邦檢控官分析,因為需時處理證據,一年後才開審合理,但驚訝提訊時無提保釋。
駐紐約特約記者:李沁靈 記者:鄭嘉如、勞顯亮 連線報道
還柙在紐約大都會懲教中心近一個半月的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在美國東岸時間1月8日中午12時、即本港時間9日凌晨1時出庭應訊,此為何志平自11月中被捕以來,首次露面。
何對公眾席記者微笑 妻子未現身
在庭內,何志平全身穿深灰色囚衣和灰白色布鞋,戴銀框眼鏡,並無戴手釦和腳鐐,面色依然紅潤,神情和步伐顯輕鬆,出庭和離開時更望向公眾席,並對記者微笑。
庭內不見他的妻子胡慧中或其他家屬到庭聽審。由於美國聯邦法庭內不能拍照,法庭畫家用掃描記錄他的庭審情況。
庭上無討論保釋 何將繼續還柙
法官Kathrine B. Forrest在庭上向何志平宣讀控罪,何志平坐在代表律師Edward Kim身旁,以英語回答「Yes, judge」(我知道,法官),但被問及是否認罪時,他就回答「not guilty, judge」(我不認罪,法官),並無說多餘的話。
何志平去年保釋被拒,控方質疑,他在美國沒有親屬,潛逃風險極大。代表律師1月5日再次去信提出保釋,保釋金由原本的100萬美元(780萬港元)增加至1,000萬美元(7,800萬港元),又願意在紐約南區租屋居住,並佩戴電子腳鐐監控接受軟禁,同時放棄拒絕被全球引渡的權利,以換取法官為何志平在提訊後安排保釋。
但庭上控辯雙方和法官都無提及保釋。庭上提到一封1月5日的信件,法官表示,現時討論這些其他事項還是言之尚早(pre-mature stage)。
何志平將繼續還柙在紐約大都會懲教中心,之後案件將進入審前程序,控辯雙方可於2月2日前提交審前程序提案,預計將排期至一年後才正式開審,介時何志平一方將有權挑選陪審團。
何志平的辯護律師離開法庭時,面對記者提問,均稱沒有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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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提數十萬份文件 包括11部電話
控方在庭上向法官列舉案中證據,共數十萬份文件(several hundred thousand documents),當中包括至少10個的電郵帳戶、超過七箱從能源公司非政府組織於美國維珍尼亞州辦公室內搜得的文件,何於紐約機場被捕時手提包內的文件、11部電話、四部電腦、一部相機、一部iPad、和USB手指等,當中部分證物與一同被捕的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有關。
控方指共有逾十萬份文件證據,包括電郵、銀行紀錄、匯款紀錄、旅遊紀錄,其中有需以法庭傳票取得的文件及書面口供,有不少仍須從電子媒界中提取,亦有待能源公司及非政府組織提交資料,但庭上無提及傳召證人。
法官Katherine Forrest在庭上要求控方定下多個提交證據的日期,控方則表示最快在48小時內會向法庭提交第一批電郵證據。
法官又指,初步預計要等一年之後至2019年1月才會開庭審訊,審訊預計將歷時四星期,並日後可以再確定審訊日期。法官又定在2月2日星期五下午1點前,雙方可提交其他審前程序提案。
前聯邦檢控官:一年後開審需時處理證據 驚訝無提保釋
熟識《海外反腐敗法》前聯邦檢察官、現職律師Morris Fodeman,接受《香港01》記者訪問時指出,逾90%聯邦刑事案件的被告最終會改為認罪,以換取較輕判刑,但比起其他類型案件,有較多海外貪腐案件的被告會不認罪,而選擇審訊。
他分析,何志平案若要等一年才開審是意料中事,因為控辯雙方搜集證據、準備案件資料、以致雙方交涉或作談判均需時處理。他指,很難估計若何志平被定罪,會被判刑多少時間。
另外,Morris Fodeman對今日雙方庭上沒有提及保釋申請表示驚訝,又指如法官日後再就保釋申請作裁決,那何便需再次出庭應訊。
控罪指何涉行賄 經香港迂迴匯款
何志平在11月17日,在紐約被捕,控罪書指,他涉代表中國能源公司名下的非政府組織,向非洲國家元首行賄,以協助該能源企業,賄款高達290萬美元(約2,262萬港元),包括向乍得總統代比提供200萬美元,向烏干達外長庫泰薩匯款50萬美元,向一同被捕的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匯款40萬美元。
紐約曼哈頓區檢察官形容,今次是國際級的貪污案件。
比較起訴書、香港與美國查冊文件,中國華信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創立的中華能源基金會,與起訴書描述的油公司及非政府組織描述吻合。
【何志平被捕】起訴書曝光 指行賄過程迂迴 經香港紐約匯款杜拜
何志平涉賄案時序
時間 | 事件 |
2014年9月30日 | 何志平以電郵聯絡一名認識前塞內加爾外長加迪奧(Cheikh Gadio) 的中間人,指希望加迪奧能代為安排何志平與乍得總統會面,拉攏關係。 |
2014年10月 | 前塞內加爾外長加迪奧(Cheikh Gadio) 與乍得總統會面,並告知何志平提議可為總統提供秘密選舉財政支持。 |
2014年10月19日 | 何志平與前烏干達外長、時任聯合國大會主席薩姆・庫泰薩(Sam Kutesa)於紐約聯合國總部會面。 |
2014年11月11日 | 何志平與一間中國能源公司代表與乍得總統會面,歷時兩小時。 |
2015年1月 | 何以一間中國能源公司的名義,承諾向乍得總統提供200萬美元作慈善用途,但美國檢察院指實際是作行賄用途。 |
2015年3月12日 | 何再次與前烏干達外長、時任聯合國大會主席薩姆・庫泰薩(Sam Kutesa)於紐約聯合國總部會面。 |
2015年3月、7月 | 何先後兩次由香港經紐約一間銀行匯款20萬美元(共40萬美元),到一個由加迪奧持有的杜拜戶口。 |
2015年8月2日 | 前烏干達外長、時任聯合國大會主席薩姆・庫泰薩(Sam Kutesa),指派涉事能源公司主席為自己的「特別榮譽顧問」。 |
2016年5月6日 | 何由香港經紐約匯款50萬美元,到一個由烏干達前外長薩姆・庫泰薩(Sam Kutesa)持有的烏干達戶口。 |
2017年11月17、18日 |
前塞內加爾外長加迪奧(Cheikh Gadio)及何志平先後於紐約被捕,11月20日提堂後還押候審。 |
2017年12月 | 何志平曾申請保釋被拒,控方正式起訴,繼續還押候審。 |
2018年1月5日 | 何志平再申請保釋,保金1,000萬美元,接受軟禁和佩戴電子腳鐐,並放棄拒絕被全球引渡的權利。 |
2018年1月8日 | 何志平首次提訊,否認全部八項控罪,將繼續還押,預計一年後才正式審訊。 |
資料來源:香港01記者採訪、美國起訴書、法庭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