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職責.來稿】「壞人」,你救唔救?
文:無國界醫生
說醫生的天職是救人,相信沒多少人反對。
但如果,病人是一個「壞人」呢?如果,病人是來自敵對的陣營呢?又或是一個不受外界歡迎、不被當地社會接受的人呢?甚至有人問,如果救了一個「壞人」,把他醫好後他去殺人,那怎麼辦?
如果,醫生在決定是救一個病人之前,要先考慮這些問題,很可能未等到有答案,病人已回天乏術;又,難道醫生要為病人日後可能會做(或可能不做)的事而下判斷,來決定一個病人的生死或他能否獲得治療的機會?更重要的是,醫生的基本責任是救治病人,而不是做調查人員、執法人員或者判官,其救人的天職,也正好反映在醫生的誓言《希波克拉底誓詞》裡,就是對病人負責,不因任何宗教、國籍、種族、政治或地位不同而有所差別。
同樣地,作為一個醫療人道救援組織,我們向身處危困的人伸出援手、提供醫療援助時,只會考慮病人的醫療需要,而不是病人的身份、是好是壞,是否認同他們的政治理念或他們的生活方式,或考慮他們是否作出過看來是不道德或反社會的選擇。
在衝突地區上,這一點尤其重要。要能夠在戰區裡得到參戰各方的接受,令我們的醫療隊能夠接觸參戰各方所屬控制範圍上的傷病者,我們倚靠的正是這不偏不倚的原則,以及保持中立,不偏幫衝突任何一方。以衝突不斷的也門為例,當獲沙特阿拉伯為首的聯軍支持的也門政府軍,與胡塞武裝(Houthi)激烈戰鬥時,在我們的醫院內,會看到有胡塞武裝成員,與獲聯軍支持的武裝分子同時受傷留院治理,而他們都會獲一視同仁的醫療護理。他們亦須遵守我們醫院「禁止武器入內」的守則,先把武器放在醫院外,才可入內求醫,以確保醫院的中立性,以及保障醫院內病人和工作人員的安全。
在很容易立場先行、非友即敵的環境下,我們希望大家不要忘記一些很基本的東西,包括每個生病或受傷的人都擁有獲得醫療護理的基本權利。除了在戰場,我們亦會走進監獄,為欠缺醫療的囚犯提供結核病治療;在娼妓猖獗的地區,為性工作者提供防治愛滋病病毒感染的服務;在大城市中的貧窮角落,為恐懼被捕的濫藥者提供醫療護理;甚或走進移民和難民拘留中心,為被拘留人士提供醫療支援。我們始終堅信「救人,不分正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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