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話你知】律師界的未來三大挑戰,你還會唸法律?

撰文:李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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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國際名牌律師樓Freshfields 將從中環高級名廈交易廣場搬去太古坊,行內嘩然,好大膽的決定,大家猜想這樣決定是為了平衡一家律師行的收入和開支吧?那麽,這「一葉知秋」的事件,是否暗示律師界現在所面臨的挑戰?

80年代初期,我們當「新仔」律師,薪金已經是數萬元一個月。那時候,秘書月薪才一千多元,信差只有八百元。現在隔了三十多年,「新仔」律師依然只有數萬元一個月,換言之,這數十年的律師工資是没有跟隨通脹而大幅度調整,相反,秘書和信差卻由一千數百元的工資,提升至一、二萬元,是十倍以上的加幅。所以,從收入來看,律師的平均待遇,因為供過於求,所以一直處於低水平。問過其他專業的朋友,依然能夠維持高水平收入的,似乎只有四個行業:醫生、物理治療師、牙醫和精算師。故此,在專業界別,由於供求而影響收入多寡,是顯而易見的。 當時,一年只有數十個律師入行,聽說現在每年接近500個新人加入法律行業(還未計算唸了法律,但是沒有律師執業資格,只好在律師樓當「法律助理」(Paralegal)的新血)。

如果入行是為了高收入,則請三思,以我推測,全港的律師在未來10年至20年,「揾食」會一天比一天艱難。(視覺中國)

很多朋友的子女想做律師,問我好不好,我說:「為了使命感,絕對好,因為太少有使命感的律師了,此外,如為了名聲,也是不錯的選擇,因為律師始終是所謂『高尚』的行業,但是,如果入行是為了高收入,則請三思,以我推測,全港的律師在未來10年至20年,『搵食』會一天比一天艱難」。

以下是我看到律師行業未來面對的中長期挑戰:

1. 律師「職業化」

律師以前是高高在上的專業,現在,已經「平民化」,於是許多大機構,特别是上市公司會這樣想:「而家嘅律師鬼咁平,不如公司自己成立一個法律部,招聘幾個律師做In-house,節省成本!」,這是一個律師從「專業」(Profession)變成只是「職業」(Occupation)的大趨勢,而且這趨勢愈來愈明顯,大家看看律師會的統計數字,愈來愈多律師放棄在律師行工作,改做in-house lawyer。對律師行業作為一個專業,這絕對不是一件好事,因為我們行業一向對律師的要求極度嚴格,特别是操守品德方面,講求獨立自主,但是現在面對這些「職業律師」,因為他們很多索性放棄律師專業執照,已不算執業律師,律師會想管也管不了!

年輕律師告訴我:「In-house有何不好?薪優糧準,在大機構,升職機會又多又好,為什麽要私人執業,每每被客人要求多多,又要收費平,又要下下問責,又要專業賠償(professional indemnity)。業界已進入一個低潮,一天到晚要揾生意,養住間律師樓大大小小各部門。不如早些改行做「法律顧問」,接觸別的行業,反而多了一個career option。」

2. 人工智能AI(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這傢伙太厲害,你看到AI “AlphaGO” 在「世界圍棋公開賽」打敗圍棋高手,你便知道AI的威力。我剛從北京回來,看到一個AI Robot和陌生人對話,談的是學校功課,嚇死人,天文、地理、科學、歷史都可以對答如流,變成AI老師。在外國,他們正在研發「AI律師」。目前律師的技能有兩方面:熟悉法律條文和懂得應用法律去解決問題。目前,AI在記憶法律條文方面,當然比人類強數十倍,但是在應用法律上,特别是法律上的判斷能力,仍然有限,不過科技絕對一日千里,只要不斷「培訓」AI Robot的智慧,它慢慢會什麽都學懂 。AI要比人類聰明,必須擁有人腦運算的速度,即每秒運算速度達10千萬億(quadrillion)步,聽說目前研製的AI,運算速度應該可以達到34千萬億,當然「電腦律師」會比律師的「人腦」聰明,是遲早的事情。

我們律師走在一起,常常說:「數十年前,我們唸法律,一天到晚要背誦法例條文,搞到半條人命,早知道,今天的『電腦問功課』咁簡單,咪玩啦!」所以在未來,你問律師一條問題:「請問在全球的20個國家,要成立一家文化進出口公司,有什麽法規要留意?」肯定「血肉律師」答不到你,就算要答你,也得花數個月去調研,費用可以是十數萬,可是當你問「Robot律師」,它可以立刻答你,而且,除了各地法規,還可以把有人寫過的有關文章,很快送到你的眼前。以往,許多香港人不懂英文,我們當律師還有這特别優勢。今天,大部分人都受過教育,市民花一千數百元便可以查詢外國英文版的「Robot律師」,或自己上網找答案,誰會肯花錢找一個在中環支付高昂租金的律師?

今天,大部分人都受過教育,市民花一千數百元便可以查詢外國英文版的「Robot律師」,或自己上網找答案,誰會肯花錢找一個在中環支付高昂租金的律師?(視覺中國)

3. 法院“G to P”

在未來世代,為了更方便市民,讓他們節省費用,社會的所有運作都是“A to C”,而不是“A to B to C”,B這個中間人,在未來社會的政府或商業運作,角色會漸漸被淡化,你看看貿易公司和股票經紀的漸漸消失,或當你看到銀行今天面對Disintermediation困局,便明白我說什麽?

政府(包括法院)責任是服務市民,這個“G to P”(Government Directly to Public)的「利民、便民、親民」服務發展方向是必然的。根據法院統計,每年有大量的官司,當事人是没有律師代表的,其中一個原因是當事人没有錢請律師打官司,故此,法院為了照顧這群没有律師的訴訟人,必然把訴訟程序愈來愈簡化,而且,給予訢訟人的資源和協助會愈來愈多,而律師作為訢訟「中介人」的角色,將會一天比一天面對淡化的挑戰。舉例來說,以前要有法院的圖書館證,才可以進入法院,查閲以往的法院判例,今天,所有判例已在互聯網公開,誰會花錢找律師?

其實在目前,已經有很多法院機構如小額錢債審裁處、勞資審裁處等,規定當事人不得使用律師,而我相信在將來,除了出現更多不容許律師代表的法庭以外,法院的服務流程還會有三大改進:

訴訟程序愈來愈電子化、電腦化,市民上網,便可以和法院互動;更多諮詢和支援服務給予打官司的市民(例如教市民如何填妥法院文件);法院程序更簡化、法律用詞更淺白,讓更多市民可以自己處理官司事宜(例如遺產承辦)。

上述三點現象有些已經產生,有些只是我的預測,但是趨勢只有一個,便是律師將來只會更「搵食艱難」。不過,如不把律師看作「專業」,只是把它看成一份「職業」,大學畢業後,找一份In-house lawyer工作,也不是一件壞事,總算安安穩穩,生活有著落,反正行行都面對科技大時代的洗禮,目前很多工作,都漸漸會被科技取代。故此,在時代的洪流下,有人螳臂擋車,有人隨波逐流,而我呢?只好Freestyle。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