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進軍專業劇場:會否捧得愈高,跌得愈重?
去了葵青劇院,看了人人讚好的《奮青樂與路》(Sing Out)。它是音樂劇,由利希慎基金贊助,四間學校協辦和派出學生演出:即地利亞修女紀念學校(協和)、香港正覺蓮社佛教正覺中學、香港培正中學、心光盲人院暨學校。《奮青樂與路》這部音樂劇利害了,找到了舞台的星級組合來支援,包括有作曲及音樂總監的高世章、作詞的岑偉宗、編劇的莊梅岩、導演的方俊杰、編舞的張月盈等等,聽說光是綵排,數十名學生已花了數個月。
這些「學生爭氣劇」,不用計較故事,因為類似的內容大同小異:從2013年的《震動心絃》、2016年的《炫舞場》到現在的《奮青樂與路》都是西方音樂劇《我要高飛》(Fame)、《油脂》(Grease) 、《跳出我天地》(Billy Elliot) 等的「姊妹」版。講的是年輕人懷才不遇,喜歡跳舞和唱歌,可惜事與願違,遇到重重的障礙和失意,最後,排除萬難,來一場大團圓的「合家歡歌舞」。
最近,看了很多各類型舞台的演出,有點累。但今次,看到一大群「非專業」的小朋友,竟然有近似專業水準的演出,絕對心曠神怡,特别是發現了數十顆閃爍的小小明星,在舞台上載歌載舞,他們活潑、青春,當然看得心花怒放。
但是,在回家路上,想起一些朋友的說話,突然心裏有點不安,兩位管理劇院場地的朋友說:
現在,中小學面臨收生不足,大家各出奇謀,增加收生率,於是,多了學校前來訂場做表演。有什麽比音樂劇好?小朋友既可以唱歌、跳舞、玩樂器,學生家長也樂意買票捧場,於是,封了蝕本門,而家長會和校董會也樂觀其成,認為學生和學校都因此而爭光。
我問:
如果這些演出太多,豈不是像某些劇院,被一些業餘曲藝愛好者長期租用作演出?
另一位朋友插嘴:
有些歌唱老師,喜歡訂場地和學生一起演出,作為「畢業Show」,每位學生要「包銷」若干門票和交付「演出費」,大家威風。此外,許多地區文娛組織是非專業的藝團,他們為了聯誼,也租用這些場地來「圍內」高興一下!
聽了上述情況,我的不安加重,因為我曾經聽過這些學校、地區組織、社團、協會等等,已在磨拳擦掌,想邁進西九龍文化區。他們相信「獨樂樂,不如眾樂樂」,全港人士應該有均等機會在西九演出。
再想深一層,從事藝術的人應該猶如苦行僧,具備謙卑、努力、苦心鑽研、不慕虛榮,没有十年八載功夫,那敢在專業劇場演出?粤劇界的金句最為中聽:「台上一分鐘,台下十年功」,現在這些小朋友操練幾個月,便被追捧出來,讚他們擁有驚人天分、藝術有成等等,會不會反而揠苗助長,害了這班小朋友?捧得愈高,跌得愈重?
許多學校搞話劇、演奏會、舞蹈、音樂劇等的表演時,為什麽不合理地在自己學校的禮堂演出(當然,今次是特别情況,因為是四間學校的聯演,需要政府的大場館),我們唸書時,演出都是在學校禮堂舉行,從來沒有想過去大會堂演出。現在,學校、家長、小朋友,都野心勃勃、雀躍興奮,要進攻專業演出場地,是否「勞人傷財」,有點捨本逐末呢?因為在另一邊廂,聽到專業藝團投訴,要預訂劇院場地演出,往往要等一年多以上。專業場地給非專業團體常常租用,到底又代表什麽現象?背後有什麽問題?對香港剛剛蓬勃的藝術發展,又有什麽影響呢?
所以,偶爾出現《奮青樂與路》這些有質量的舞台演出,是可以接受的。因為我們想更多小朋友接觸藝術,但是參與藝術,真的不用一躍而進軍專業水平,甚至進攻專業場地。故此,大家要留意這種風氣的發展,如果情況持續,學校在專業場地演出愈益頻密,則對學生長遠發展固然不好,對劇藝界的場地使用也有一定的影響。
聽說今次《奮青樂與路》演出的學生,花了大概半年以上作為籌備和排練。在求學階段,首先是求學問和品德,有很多事情要兼顧,如果目標只是藝術參與和性格熏陶,真的不需要表面化的「大陣仗」。
體驗藝術,過程中的領悟和自我尋找至為重要,到最後,有没有大型演出,真的不重要。過於著眼是何種大規模的成績展示,或會可能變成「本末倒置」。大家在這股「劇場精品化」風氣下,要退後一步想想,不要一窩蜂的跑去政府或大型場地演出,因為任何事情,切忌過猶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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