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評】致特首林鄭月娥:文藝創工作者對妳第一份施政報告的期盼
和新特首林鄭月娥因為政府工作而結緣,接近20年了:婦女事務委員會、市區重建局、城市規劃委員會、藝術發展局……
她對文化、藝術、創意(「文藝創」) 的發展,是非常「有心」的,我難忘的回憶有四宗。是很早年了,我在還沒有起變化的成報寫文化,突然有一次,收到她的電郵,和我討論其中一篇文章,她對文化是關心的。後來,政府找我加入城市規劃委員會,我太忙,婉拒了她的同事,誰料林鄭月娥親自來電,她說:「城規會要找些懂文化藝術的人加入,才會對香港未來的城市發展,有更全面的考慮,所以,請你加入吧!」就是這樣,我當了六年的城規會委員。
另一次,她主動提出,找藝術發展局研究,如何活化土瓜灣的「牛棚藝區」,讓它發揮更大的文化影響力,可惜那次大家無功而退,牛棚到了今天,還是老樣子。
有一年,我和戲劇大師毛俊輝及薛嘉麟,把在香港藝術節已經公演的優秀舞台劇《情話紫釵》重做,終於事成,林鄭在百忙中也來演藝學院支持觀賞,她笑說:「原來你搞話劇,怪不得這陣子沒有去開會」。聽說許多文藝創的活動,她都給了priority,每次抽空出席,表示她的支持,我們業界,是感受到的。
不過,在許多社會人士眼中,可笑地,文化藝術創意不是香港的未來重要方向,大家只想發財,沒有興趣支持文藝創,或改善香港人的修養素質。故此,文藝創在我們的城市,仍然趕不上一個國際大都會的應有水平。
最近,林鄭甘冒政治風險,引入「故宮博物館」,有人向她指罵,當然也有人讚好,但是,大家公允地想想:「故宮」未來可以讓香港在旅遊吸引增加亮點,而且,也讓香港在中華文化承傳方面,進佔了一個重要的位置。
林鄭今年10月會發表她的第一份施政報告;上一屆特首的多年施政,都以房屋問題為重;當然,文化局未能成立,更導致政府內部缺乏了一個統籌部門,努力推動文化藝術創意前進。故此,我們很期盼特首今次在她的施政報告裏,能夠放點力度,推動香港作為國際大城市,發力後上 ,成為如紐約、倫敦、東京般的文藝創世界中心。
歸納起來,我個人聽到界別的五大願望為:
(一)政府投放更多財政資源給剛剛起步,勢頭不錯的香港文化藝術創意發展。最近幾年,不計算「西九文化區」的建設投入,其實政府在這方面的撥款,增加幅度不大。但是,任何行業的成長階段(growth stage),由於前期大量發展活動的消耗,所需要的金錢,自然要巨幅增加,這是合理的,希望政府明白需要,相應地增加撥款,使香港把握到文藝創這千變萬化的初機,使香港出產更多「品牌」作品,否則情況就會像十多年前的E commerce一樣,錯過了初機,到了今天,香港想追回來,在文藝創界領先,也太遲了。
(二)政府要以身作則,牽引商界,購用我們本土文化藝術創意的成品,例如貿易發展局創立的店,叫「HKTDC Design Gallery」(現時連香港國際機場也有分店),銷售香港設計師的產品,便是最好的行動。又例如,為了慶祝回歸20年,政府在世界各地辦事處都聘請香港的藝團在當地演出,於是藝術家便增加國際的曝光率。要支持文藝創界別,除了「用把口」去支持,最實際的方法是購用我們自家的作品和產品。故此,非常期待政府會採取一些「行政主流」(policy mainstreaming) 的措施,例如要求政府部門在辦公室裝修或社區大型基建項目中,要預留一筆資金(例如1%的開支)購置本地業界的藝術品。在外國,這是政府很常用的「藝術消費」方法,去推動文藝創,用意是推高文藝創的需求,引動業界的收入提高,讓大家都活躍起來。
(三)「有地始有人」,創意工作者由於最近政府部門的「工廈嚴厲執法」行動,真的無處容身,哪裏可以安心作業?你看:工業界有「工業邨」、創新科技界有「創科園」,而我們界別,只有一個小小的石硤尾「賽馬會創意藝術中心」,如何能夠全面地建立一個total ecology的文創區(creative park):地方、人才、培育、發展、交流、展售,本來要凝聚(cluster) ,現在卻各各元素的支離境況,非常不理想。我們很希望政府審視目前可以使用的古蹟或空置校舍的名單,抽一些地方,撥給文藝創工作者為小型文創區,建立一個如台北「華山文化園區」的生態園。
(四)香港地方細小,創意工作者的眼界未必夠寬大,這會影響我們的文藝創追上世界水平。故此,政府要多撥款去資助年輕人才去外國進修、交流或參加比賽,增強他們創意的眼界和實力,當然,他們回到香港,也要給他們發揮機會,讓香港的作品,達到世界級視野。
(五)香港只有七百多萬人,市場小得可憐也是事實,故此,如何多撥資源,讓藝術發展局安排藝術工作者多些去海外交流,拓闊平台市場,讓香港文化藝術創業作品變成「國際品牌」,也是我們所喜聞樂見的。
如果有一天,各地的人都說:「香港帶領亞洲文化藝術創意,排名在於東京、台北、新加坡、北京、首爾之上」,我們會不會開心得哭出來?同時也會感激特首林鄭月娥在2017年上任後,對文藝創的大力支持和推動!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