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規則?女子深夜拒絕到老闆指定地址 11分鐘後被炒 當事人回應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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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雲南昆明的一名女餐廳員工溫女士在社交平台上發文稱,她因拒絕前往老闆林先生指定的地點而被辭退,並認為自己遭遇了潛規則。不過林先生則表示,「潛規則」是子虛烏有。

根據溫女士的描述,她於11月11日入職一家昆明餐廳的侍應職位,入職時被告知試用期為一天。不久後,她的職位被調整為收銀員。11月24日晚,飯店舉行全員聚餐,當她準備離開時,林先生告訴她有工作需要商談,要求她稍等。

溫女士表示,當時已是11月25日凌晨,經過約20分鐘的等候後,她準備離開。林先生隨後叫了車,並多次詢問她是否願意一起前往。溫女士拒絕了他的邀請。根據她提供的聊天截圖,林先生在0時48分發送了一個地址,要求她前往,溫女士拒絕。隨後,林先生在1時許告知她被辭退。

二人聊天截圖。(極目新聞)

12月2日,溫女士將此事發布到社交平台,稱認為自己遭遇了潛規則,被辭退不公平。3日,林先生作出回應,強調溫女士的辭退是因為在試用期內表現不佳,並已結清工資,否認了潛規則的指控。他表示,試用期不可能只有一天,並鼓勵溫女士如有異議可尋求勞動仲裁。

林先生還指出,溫女士的指控是毫無根據的,是子虛烏有,並表示如果他做了不當行為,女方有權報警或起訴,但至今未見任何相關行動。他強調,店內有全面的監控,並有其他員工可以證明他與溫女士之間並無私下接觸。至於發地址一事,林先生稱發地址並不能證明什麽,且溫女士發布的聊天記錄存在斷章取義,兩人的微信聊天記錄只有工作交流。

據溫女士本人及其提供的更多聊天記錄截圖顯示,除發地址消息外,雙方均是工作信息,無私下交流。林先生也提到,店內其他員工近期受到陌生電話的騷擾,影響了他們的工作環境,他會採取措施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