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NBA】米高佐敦本屬意簽adidas Nike神操作換最筍贊助
「波神」米高佐敦(Michael Jordan)本來並非想與Nike簽約?
這是一個關於MJ正式成為NBA公牛球員前的故事,運動品牌割據的形勢與現在全然不同,聽起來似是虛構,但卻確是真人真事。
現今體壇Nike贊助不少NBA大球星,但在MJ之前,這間總部設於美國俄勒岡州的公司在聯盟中較出名的,只得「名人堂」球星摩西馬龍(Moses Malone),那時候的NBA大名球星如「小鳥」布特(Larry Bird)、「魔術手」莊遜(Magic Johnson)、「J博士」艾榮(Julius Erving),都是Converse贊助,adidas贊助以「天勾」渣巴(Kareem Abdul-Jabbar)為首的球星。
Converse錯失良機
事實上,MJ進入NBA前一直都鍾情adidas,卻因為他就讀的北卡羅萊納大學教練Dean Smith獲Converse贊助每年10000美元,所有北卡球員當時都要穿上Converse。1984年選秀獲公牛以第三位錄取後,佐敦與Converse會面,當時雄霸聯盟的Converse豪言:「我們就是籃球」,MJ對他們亦相當有興趣。
不過,問到自己在芸芸球星中有什麼地位,Converse說會如其他球員一樣對待米高佐敦,並提供一紙每年10萬美元的合約。到MJ父親問有沒有為兒子定下什麼創新的計劃時,會議室一片寂靜,MJ決定不簽Converse。
MJ最初不願與Nike會面
Nike在80年代的景況與現時完全是兩回事,由於無甚大名球星在公司名下,他們急需要一名球星去成為「看家球星」,所以在1984年選秀會時看中佐敦有能力成為下一個巨星,希望贊助他來扭轉劣勢。不過,Nike最大的問題是,MJ當時連會面的意願也沒有。
米高佐敦經理人David Falk曾透露,MJ當時對他說,「盡力得到自己喜歡的adidas贊助就好了」,Falk覺得應該先聆聽Nike的提案,所以要求MJ父母帶兒子去開會。Falk當時為佐敦設下的條件,除了專屬波鞋外,還要求得到版權費。Nike最初提出每年25萬美元的贊助金,但adidas在Falk牽線下出50萬美元,最終Nike同意出50萬一年,但版權費就略為減少,而且有不少附帶條款有權終止合約。
adidas總部謬誤痛失波神
adidas本來仍有機會簽下米高佐敦,美國代理亦很想得到MJ簽字,但最後德國總部的高層認為6尺6寸的米高佐敦「身形不夠高」。
看到這裏的各位讀者沒有看錯,adidas總部高層認為,要找一個7尺高的籃球員去宣傳才是「王道」。
最終Flak同意Nike 每年50萬美元、減少版權費的提議,MJ最後成為了Nike贊助球員。單是1985年,佐敦波鞋已為Nike帶來1.3億美元收益,令到MJ的合約成為體育商業史上一大「最筍」合約。而佐敦與Nike的關係亦是史上最成功的,MJ能成為億萬富翁,Jumpman可謂至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