汀蘭居轉隔離措施 逾百租戶稱遭逼遷 租客不滿違約卻只賠一個月

撰文:黎倩婷 楊嘉朗 馮國良
出版:更新:

荃灣汀蘭居日前因轉為隔離酒店而爆出租約糾紛,逾百名租客要求在數星期內遷出,連月來求助無門。警方今日(17日)接獲一名女子報案指,遭汀蘭居職員趕走,故尋求協助,案件列作爭執案處理。

為配合政府抗疫,汀蘭居早前落實被徵用為社區隔離措施,並要求租客在3月15日或之前搬走,有租戶認為本來與酒店方簽下「死約」,因此拒絕離開。汀蘭居則向留守租戶發出律師信,死線一再延遲至今日(17日),有住戶怒斥汀蘭居做法可恥,認為汀蘭居寧花錢出律師信,卻沒有想法辦法安置「苦主」及作出合理賠償,又指會從法律途徑申訴。

《香港01》向汀蘭居查詢事件,對方回覆指酒店配合政府政策,經政府有關部門評估後,於本月3日獲確認轉為社區隔離設施酒店,指大部分住戶已同意賠償安排並已退房,惟部分客戶不接受,又以地區或景觀等理由予以拒絕。據了解,有部分客戶不滿僅獲一個月通知金補償,「部分客戶要求酒店賠償超過港幣50萬。」

為配合政府抗疫,汀蘭居早前落實被徵用為社區隔離措施,並要求租客在3月15日或之前搬走。(馮國良攝)

根據荃灣汀蘭居在本月3日發出的聲明,指會配合政府抗疫,於本月31日至6月30日獲政府徵用作「社區隔離設施」,要求住戶在本月15日或之前搬走。根據酒店資料,汀蘭居約三成住戶是長期住宿,是次事件惹來他們不滿。時至今日,約有30名租戶仍未被安置,其中租戶馮小姐指,數星期來雙方共報警約20次,事件包括失竊、職員闖入租戶房間、控訴酒店未有通知工程、違反限聚令等。

馮小姐為汀蘭居的長期租戶,合約期至今年10月28日,本月3日收到酒店通知,要求一眾租客在15日前搬離,她形容當時感到很徬徨,認為短短兩星期難以找到合適地方搬出。(馮國良攝)

長期租戶斥安排太倉促 要求四大賠償

馮小姐為汀蘭居的長期租戶,合約期至今年10月28日,本月3日收到酒店通知,要求一眾租客在15日前搬離,她形容當時感到很徬徨,認為短短兩星期難以找到合適地方搬出,「疫情下好難搵地方搬,好多酒店都唔開」,認為安排太過倉促。

此外,馮小姐認為汀蘭居的賠償方案不合理,因只承諾賠償租戶一個月的租金,她指租戶簽下長約,即使突然退租,租戶仍需交付餘下所有月份的租金,酒店條款列明約租客提早終止合約,住客需賠償合約期內的租金, 反觀酒店單方面終止合約,租客卻只得一個月租金賠償,故感到十分不公,斥「要攞政府津貼,但又不願賠償租戶」。

+1

馮小姐現時以月租15,000元租用套房,房間大約300呎,費用包括車位和執房服務(Room Service),馮小姐認為價格比坊間其他租置單位便宜,現時要找相同配套的套房,價錢也貴三至五倍,認為現時逼遷租客令他們大失預算,她指酒店一直迴避收租,至今天更停止執房服務。汀蘭居原本約有130名租戶,聲明發出後,有部份租客選擇離開,馮小姐指現時有近30戶租客仍未搬走,選擇搬出的有逾半為短期住戶,他們本來已各有打算,亦有人因裝修暫住、準備移民,故願意接受酒店的解決方法,但對一眾長期住戶而言,搬出並非易事,「好難搵返咁平,我都負擔唔起咁貴租」。

馮小姐認為,汀蘭居違約在先,認為他們沒有誠意與租戶洽商,只交代會單獨與之商討,但過去多次均是租戶主動找酒店方洽談賠償,對於如何安置租戶卻遲遲未解決。馮小姐指汀蘭居理應為長期租戶提供四大賠償,包括先付3個月的代通知金、賠償合約所剩月份的租金、合約期間租住其他同類型配套酒店的差價及運輸費。

陳小姐認為汀蘭居要求住宅12日內需搬遷的做法不合理,「根本唔夠時間」,她又指昨日收到律師信感到十分氣憤,形容汀蘭居「惡人先告狀」做法可恥。(馮國良攝)

嘆12日限期內難覓新居

而住戶陳小姐則認為汀蘭居要求住客12日內搬遷的做法不合理,「根本唔夠時間」,又指疫情下不敢亂覓居所,她提到有住戶是來港公幹,但突然遭迫遷,形容「仲慘過我」。她又指昨日收到律師信時感到十分氣憤,形容汀蘭居「惡人先告狀」,做法可恥「情願快錢出律師信卻不作合理賠償」。

馮小姐指現時有近30戶租客仍未搬走,選擇搬出的有逾半為短期住戶,他們本來已各有打算,亦有人因裝修暫住、準備移民,故願意接受酒店的解決方法。(馮國良攝)

荃灣區議會主席陳琬琛則表示,早前收到租戶們求助,亦盡力為他們提供支援,例如向他們提供相熟律師的聯絡方式,他認為現時有部份租戶仍未被安置,認為「要佢哋話走就走,好慘」。

汀蘭居:有客戶要求酒店賠償超過港幣50萬

《香港01》向汀蘭居查詢事件,了解是否被徵用作社區隔離設施,還是以自願形式參與。對方今(17日)回覆指「鑑於目前疫情嚴峻以及隔離設施不足,酒店配合政府政策,經政府有關部門評估後,於3月3日獲確認轉為社區隔離設施酒店。」至於賠償方案,汀蘭居指酒店會按個別住戶簽訂的合約,履行合約內訂明的條款,向客戶作出1至3個月代通知金之補償。

據了解,有部分客戶不滿僅獲一個月通知金補償,「部分客戶要求酒店賠償超過港幣50萬。酒店一直竭力與住戶磋商,向客戶建議集團旗下酒店如旭逸酒店.荃灣、悦品天秀酒店‧元朗,及另外6間酒店予客戶選擇,期望早日達成共識,以配合政府抗疫政策。惟個別客戶以地區或景觀等理由予以拒絕。」至於今日下午報案一事,酒店指因有客人於汀蘭居停車場聲稱酒店員工為非法闖入者,而拒絕讓該員工離開,員工遂報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