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社區園圃申請設限 部分長達六年始開放申請 園圃淪荒野惹蚊

撰文:莫家文
出版:更新:

種植花草成為部分城巿人的生活及精神寄托,不過居住公屋的租戶,未必有機會出外體驗農耕樂,有監察公屋規劃的組織趁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今日(5日)開會討論公屋環保工作目標及成效,直指有屋邨社區園圃長達六年後才公開接受租戶申請,估計三年內入伙的新屋邨之中有九成仍未開放,園地變成雜草叢惹蚊,要求房委會全面開放園圃及解除種植規限,落實構建綠色社區。

+1

立法會討論公屋環保政策成效

監察公共屋邨福利規劃聯盟今日(5日)在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召開會議期間,商討房委會有關公共屋邨環保工作目標及成效,下午2時許抵立法會大樓外請願,並向立法會秘書遞交一份請願信,要求全面開放公屋屋邨所有社區園圃予租戶申請耕作。

根據立法會文件,房委會自早年開始,已經在面積超過兩頃的新建公屋項目中加入社區園圃設計規劃,以此鼓勵公屋居民參與屋邨及園藝和種植工作,達到康樂與教育目的,不過聯盟代表成員表示,目前全港新屋邨社區園圃運作模式不一,有的以居民互助委員會未成立為由,將園圃圍起不開放予居民使用,以致園圃被荒廢,雜草叢生。

聯盟代表以2015年入伙的上水祥龍圍邨為例,該邨成立公共屋邨互助委員會,但房委會依舊閒置園圃,直至聯盟去年底介入社區園圃的議題,再收集居民意見並要求房委會開放,才於本月1日正式開放,其他屋邨如葵翠邨、寶石湖邨、暉明邨、安泰邨、洪福邨等,園圃被閒置介乎一至三年,估計三年內入伙的公屋屋邨之中,當中有九成一直未有開放園圃,浪費珍貴的土地資源。

促設屋邨社工隊跟進問題

葵翠邨居民李小姐表示,在該邨入伙三年後,一直等待申請園圃耕作,尤其是疫情下,能夠進行親子活動不多,園圃成為就近的戶外活動消遣,其後經積極成立園圃關注組及收集百多個居民簽名向房委會反映後,至今仍未有回音。聯盟曾向屋邨辦事處查詢,竟獲回覆社區園圃只供內部使用,不對外開放,反映每個屋邨社區園圃政策混亂不一。

代表又稱,即使開放社區園圃,但申請條件極為苛刻,例如收到祥龍圍邨的園圃耕作合約,申請條件列明每名抽中居民以半年為限,並且明文規定不能種植番茄等帶果實的植物,變相只能種快速生長的葉菜,但房委會未有交代園圃種植受局限的原因,令居民難以理解。

聯盟表示,政府2018年《施政報告》提出成立屋邨社工隊支援居民需要,原意每個邨均有一個社工隊,聯盟建議在屋邨管理諮詢委會員會或互委會成立之前,將園圃事務交由社工處理,讓他們運用社區園圃,一方面建立居民社區網絡,同時亦可協助房署盡快做到社緣化屋邨及與巿民互動效果,減少園圃空窗期的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