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屋嶺解密】六七遣返 六四甄別 導賞團解構扣留中心前世今生
反修例運動持續兩個多月,爆發多場警民衝突,大批被捕人士被送至文錦渡新屋嶺扣留中心,當中包括在811事件中被捕的54人。54名補捕示威者中,有30人其後需送院,當中有6人骨折,惹起警方在新屋嶺拘留中心執行私刑的疑雲,警方在記者會上否認指控,稱傷勢皆是被捕期造成。
事件令本來寂寂無聞的新屋嶺拘留中心成為熱搜。8月29日,Facebook專頁「銀髮族老而不廢」管理員譚國新(譚Sir)舉辦「銀髮族新屋嶺恐怖囚室導賞團」,向市民介紹新屋嶺的前世今生。他說,第一次使用新屋嶺的歷史,可追溯至1967年,六七暴動爆發後,有部分示威者被送至新屋嶺扣留中心遣返內地。
攝影:黃偉民
新屋嶺拘留室位於文錦渡公路近恐龍坑,鄰近內地邊界,屬於警方邊界警區範圍,一般用作扣押等候遣返內地的非法入境者。譚Sir解釋,拘留中心名為「新屋嶺拘留中心」,是由於附近有一條「新屋嶺村」。
至於新屋嶺拘留中心的歷史,則要由1898年,英國政府向中國政府租借新界說起。英國政府租借新界初期,香港與深圳之間沒有邊界,兩地人民可以自由往來。直至1949年,國民黨在國共內戰上節節敗退南下,港英政府為免戰火波及香港,遂於6月開始設置邊界,築起防線,而邊界建設工程直至1951年方才建成。
「然而,是否有邊界就有新屋嶺扣留中心呢?我也不清楚。」譚Sir說,扣留中心的實際建築日期未明,但以他所知第一次使用新屋嶺的歷史,可追溯至1967年,六七暴動爆發後,有部分示威者被送至新屋嶺扣留中心遣返內地。「因此相信新屋嶺扣留中心是於1951至1967年間建成的。」
前期:遣返內地偷渡者
七十年代,香港經濟起飛,內地則出現饑荒及連串政治鬥爭,發展遠遠落後於香港,不少內地人偷渡來港。由於香港恰好需要大量人口配合工業發展,港英政府遂於1974年實行「抵壘政策」,如偷渡人士到達九龍界限街以南市區,便可到當時的人民入境事務處登記正式成為香港居民,若中途被警截獲,則需要遣返大陸。當時的遣返工作便由新屋嶺扣留中心負責處理。
懲教處前職員吳廣明指,偷渡者被帶至新屋嶺扣留中心時,其實已經做好所有移交手續,警方只需將偷渡者押上車,「在文錦渡轉個彎,大約十分鐘就到邊界」,深圳邊界位置有解放軍接收偷渡者,邊界對面,有另一個類似新屋嶺的扣留中心。
中期:收留六四流亡人士
1989年「六四事件」後,新屋嶺扣留中心由一個「遣返中心」變成「收容中心」。當時香港人展開「黃雀行動」,秘密營救因參八九民運而遭中共通緝的人士,並協助這些流亡者偷渡來港。流亡人士抵港後,會被送往新屋嶺扣留中心,經人民入境事務處審查,若證實為政治難民,會安排該人士前往其他國家,尋求政治庇護,當中包括學運領袖王丹、吾爾開希等。
後期:拘留示威者
隨着偷渡來港的內地人士越來越少,新屋嶺扣留中心便變成一個收留在示威遊行中被捕的人士。例如2005年,香港爆發韓農反世貿騷亂,事件中有逾1100位示威者被拘捕,由於被捕人士眾多,被分派至不同警署,當中一部分送止新屋嶺扣留中心。
2006年,香港出現南亞及非洲裔黑工問題,黑工大量湧入,逼爆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入境處遂尋求警方協助,處理部分個案,其後警方決定開放新屋嶺扣留中心,以收容黑工。
12間囚室、沒有閉路電視、訊號差
此後,新屋嶺扣留中心的使用率便每況愈下,據譚Sir搜集資料所得,2000年前後,新屋嶺扣留中心每年約收留8000人,至2011年下降至大約700人,2016年更只有400人。「可以見到近年已經冇乜點用新屋嶺。」譚Sir說,1999至2000年間,新屋嶺每年經費約600萬港元。譚Sir認為,如果經費沒變,但使用率下降,「經費有啲多」。
譚Sir指,新屋嶺扣留中心共有12個囚室,有大有小,總共可以容納200至250名被捕人士。「然而,811事件中拘捕了54人,卻要律師在外面等候數小時,並只安排律師逐一與被捕者見面,好唔合理。一個可以容納到250人的扣留中心,點會容納唔到54名被捕人士加律師?」
譚Sir又認為,由於新屋嶺扣留中心位置偏遠,比較少用,扣留中心內的設施均較為殘舊,裡面亦沒有閉路電視。「相信警方故意將示威者送來這裡,讓外界難以接觸,令被捕人有心理恐懼。」他拿出手機,指新屋嶺位處荒山野嶺,手機訊號收得差,「只有一格,是叫天不應,叫地不聞。」
住在新屋嶺附近的黃小姐表示,在今次運動之前,她未聽聞過有新屋嶺扣留中心。她又指,「最近每逢大型遊行示威,新屋嶺附近都會加強布防,增設路障。」
今年8月11日的示威,有54名被捕人士,一人即場送院,其餘53人被送往新屋嶺,其後有30人看醫生。警方曾表示,翻查記錄,於值日官面前有10名被捕人士需要看醫生,值日官沒有「人手骨折只有皮連著」的記錄,亦沒有看到有嚴重骨折的表徵,值日官先安排10人送院,過程再有其他人要求看醫生。
譚Sir說他希望透過舉辦這個導賞團,讓市民了解811示威者被扣留在新屋嶺的事件。「任何人犯法都要被人拉,這是很合理的。但他們不應該受到嚴刑逼供、拷打,這是作為一個人不能接受的。如果今日香港發生呢啲事,是一個倒退,退回蠻橫的年代!」
導賞團完結後,有警員把譚Sir帶到一旁,稱要他的證件記錄個人資料,並向記者表示:「我哋冇惡意,只係做個記錄。」不久後讓譚Sir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