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校活化】大埔官中變藝術中心 招藝術家8月駐場月租最平5,400
區議會社區重點項目大埔藝術中心今年初完成改建,預計今年8月底入伙。藝發局邀請合資格本地表演藝術團體及藝術家申請租用中心內21個工作室,租約為期3年,每月租金每平方呎6元,5月23日截止申請。
大埔藝術中心位於安邦路12號,前身是大埔官立中學,樓面總面積為7,763平方米。改建後以表演藝術為主,設有21個藝術工作室、小型演出用的「黑盒」、展覽用的「白盒」、音樂室、舞蹈室及藝術資訊中心等,提供基本電力設備、電掣、窗口式冷氣及照明設備。
據區議會文件,中心亦設有11間商鋪及一間餐廳及咖啡室,另有一間藝術資訊中心,提供與藝術相關的參考資料及文獻,供市民免費參觀 。
3年一約 申請要甄選
藝術工作室建築面積由900至5,800平方呎不等,每平方呎租金6元,每月租金介乎5,400至34,800元。工作室租約為期3年,暫定由今年8月開始合約,不設續租安排,租戶可在租約期滿前再向藝發召局申請。
藝發局正招募「專業及有水準」的演藝團體或藝術家租用工作室,駐場的藝團或藝術家,可利有空間製作作品,亦須鼓勵地區人士參與藝術活動。
香港註冊而無股本的擔保有限公司,並現時從事表演藝術相關工作,及過往亦有參與演藝工作經驗的團體,可申請租用。計劃亦接受2至4位藝術家以個人名義聯名申請,藝術家須年滿18歲或以上的香港居民,現從事表演藝術相關工作,及有參與演藝工作經驗。但民政局直接資助的九大藝團及香港藝術節外不予申請。計劃在5月23日下午6時截止申請,之後由藝發局及屬下專業甄選小組負責甄選程序。
另一社區重點項目被擱置
前特首梁振英在2013年施政報告宣布,為每區預留一億元撥款,進行一至兩項社區重點項目。其中在大埔區,藝術中心獲選定為社區重點項目,先後獲區議會撥款及地區人士額外捐款7,000萬元。
而大埔區另一項目,原用作「改善林村許願廣場的旅遊配套設施」,並計劃撥款5,200萬元,因為諷為「大埔天安門」而引起爭議,後來項目被擱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