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康文署3場地延長開放時間 呼籲市民勿煲蠟 違者可被罰款
撰文:吳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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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二(17日)便是中秋佳節,以往不少市民都會上街通宵慶祝。康文署亦作出特別安排,於中秋節期間延長轄下部份場地的開放時間,其中佐敦谷公園開放時間延長2小時至18日凌晨1時。康文署提醒市民,切勿煲蠟或放孔明燈,並必須保持地方整齊清潔。
康文署轄下3個場地會於中秋節期間延長開放時間,包括:
一. 愛秩序灣公園主題水景及仿漁棚(東區)
9月17日:上午6時30分至晚上11時
(開放時間延長半小時)
二. 佐敦谷公園(觀塘區)
9月17日:上午5時至翌日凌晨1時
(開放時間延長2小時)
三. 牛池灣公園(黃大仙區)
9月17日:上午6時30分至午夜12時
(開放時間延長1小時)
另外,維多利亞公園中央草坪將於9月18日「追月日」的凌晨2時至5時暫停開放,以進行清潔工作。
為確保市民在理想的環境歡度佳節,康文署呼籲市民不要煲蠟,把蠟燃燒或溶化,又或把任何液體潑灑在熱蠟上。而蠟燭應放置在金屬器皿或非易燃盛器內,以便收集蠟燭溶液,並待盛器冷卻後,棄置入垃圾箱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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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方又指,市民不應拋擲熒光棒或其他物品到樹上,以免損壞樹木和弄污場地,亦不要放孔明燈,因上述行為可令自己或他人受傷,亦可導致財物及設施損毀。在中秋節當日,康文署將會調配人手在轄下場地加強巡邏。市民若發現在康文署場地有煲蠟、放孔明燈個案或其他違例情況,可致電康文署熱線電話2414 5555。
根據《遊樂場地規例》,任何人不得在遊樂場地內將蠟燃燒或溶化,或將任何液體灑在或潑在熱蠟之上,或將任何樹木、灌木或植物的任何部分損壞,或放風箏、模型飛機、氣球或其他器件等(包括孔明燈)。而根據《泳灘規例》,任何人不得在泳灘上作出可能妨礙或危害其他使用者的行為;或可能令泳灘或泳灘上任何物件受到破壞、污損或污染。違反上述規例而被定罪的人士,最高可被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
康文署職員亦會向亂拋垃圾者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罰款3000元;煲蠟、拋擲物件到樹上或放孔明燈人士亦可能被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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