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鑼灣報檔無牌經營被冚檔 食環署:3個月收48宗區議員市民投訴

撰文:韋景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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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鑼灣廣場一期對開一個報檔上周五(7日)被食物環境衞生署小販管理隊「冚檔」,理由是在原持牌人今年2月離世後,其後一直無牌經營。近兩年代持牌人經營的李先生昨(9日)表示,已在當晚重開。

食環署今晚(10日)表示,該報檔無牌經營和大幅霸佔街道,過去3個月共接獲48宗來自區議員和市民的相關投訴,涉事報檔屢遭投訴,且屢勸不改,食環署無選擇下唯有按法例採取執法行動。署方表示,該個案繼承權情況比較複雜,確認繼承權需時,署方多次向離世持牌人的配偶建議先停止無牌經營和霸佔街道情況,再申請臨時牌照經營,按照條款經營。

食環署:持牌人配偶申請「繼承」牌照 個案較複雜致確認需時

有關報檔在上周五(7日)被食環署小販管理隊「冚檔」。經營者李先生事後受訪,稱約兩年前開始為牌照持有人代為經營,持牌人今年2月去世,他稱「已有人」入紙續領牌照望繼續經營。

根據牌照規定,只有持牌人的直系親屬包括配偶、子女及父母才有權申請「繼承」牌照。食環署表示,原持牌人配偶曾向食環署申請繼承牌照,但因為該個案繼承權情況比較複雜,確認繼承權需時,署方多次向其配偶建議先停止無牌經營和霸佔街道情況,再申請臨時牌照經營,以待確認繼承權問題。截至目前為止,食環署並無接獲有關臨時牌照的申請。

銅鑼灣廣場一期對個報檔上周五被食環署指無牌營業冚檔後,經營者李先生當晚已重開檔口,他稱是為維生,屬迫不得已。(郭梓謙攝)

食環署:報檔大幅霸佔街道屢勸不改 無選擇下採取執法行動

食環署表示,該報檔無牌經營和大幅霸佔街道,影響其他街道使用者的情況持續,過去三個月,共接獲48宗來自區議員和市民的相關投訴,因此已向該無牌報檔小販作出共53次警告和48宗檢控。該署稱在違規情況完全無改善下,署方遂於上周五就涉嫌在公眾地方無牌販賣及阻塞通道拘控一名女子,並檢取有關貨物作為證據,法庭稍後會就該個案,包括如何處理被檢取的貨物作出裁決。

署方表示,涉事報檔屢遭投訴,且屢勸不改,食環署無選擇下唯有按法例採取執法行動,以保障其他街道使用者的權利,並對其他守法經營者公平。在執法的同時,署方會繼續聯絡原持牌人配偶,建議先停止無牌經營和霸佔街道情況,再申請臨時牌照,按照條款經營,署方可以就申請臨時牌照盡量提供協助。

李先生表示冚檔導致損失100多萬元,希望法官能在判刑時將扣留貨物歸還給他。(黃梓霖攝)

一經定罪涉案貨物及設備會被檢取及充公

署方表示,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除非持有食環署簽發的有效小販牌照,否則任何人均不得在街道上販賣,違者可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1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而且涉案的貨物及設備會被檢取及充公。如無牌販賣活動阻塞通道,執法人員可引用《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加控違例人士在公眾地方擺放物品造成阻礙;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5,000元或監禁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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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仔區議員穆家駿指,不少收到街坊投訴區內報檔有阻街情況出現,上述事件中的報檔則已收過兩次投訴,除了阻塞行人通道,放置的物件也阻礙車輛觀察行人過馬路的情況,有機會造成危機,他均曾代街坊向食環署反映。

他續指,留意到食環署上周五(7日)曾到場冚檔,其後又重開,也了解到該檔現時處於無檔經營,且已屢遭警告及票控,反映該報檔有意挑戰法律底線,冀相關部門繼續執法,他稍後也會到場觀察情況。

灣仔區議員穆家駿(圖中)。(梁鵬威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