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總署及入境處突擊巡查深水埗 發現一處所涉嫌無牌經營賓館

撰文:洪芷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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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轄下牌照處今日(10日)聯同入境事務處採取執法行動,在深水埗區內突擊巡查懷疑無牌經營的床位寓所,在行動中發現有一個處所涉嫌無牌經營賓館/床位寓所,如完成調查後獲得足夠證據支持,牌照處會就個案提出檢控。

民政事務總署(民政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牌照處)今日(10日)聯同入境事務處採取執法行動,在深水埗區內突擊巡查懷疑無牌經營的床位寓所。圖示牌照處執法人員在懷疑無牌床位寓所搜集證據。(政府新聞處提供)

民政總署轄下牌照處今日(10日)聯同入境事務處採取執法行動,在深水埗區內突擊巡查懷疑無牌經營的床位寓所,以保障公眾安全。民政總署表示,牌照處在行動中發現有一個處所涉嫌無牌經營賓館/床位寓所。牌照處會進一步跟進有關個案。如在完成調查後獲得足夠證據支持,牌照處會就個案提出檢控。

屬刑事罪行 可被判監禁罰款留案底

民政總署強調,無牌經營酒店/賓館或床位寓所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監禁並留有案底。根據《旅館業條例》,無牌經營酒店/賓館的最高罰款為500,000元及監禁三年,並可就罪行持續期間的每一日另處罰款20,000元,針對涉及重犯罪行的無牌經營酒店/賓館亦可發出為期六個月的封閉令。而根據《床位寓所條例》,無牌經營床位寓所的最高罰款則為100,000元及監禁兩年,並可就罪行持續期間的每一日另處罰款20,000元。

民政總署續指,旅客或市民可透過牌照處網頁的搜索功能,分辨相關酒店/賓館及床位寓所是否持牌處所。如發現懷疑無牌酒店/賓館或床位寓所,請即致電牌照處舉報熱線(電話︰2881 7498)、電郵至hadlaenq@had.gov.hk、傳真至2504 5805,或透過「香港持牌旅館」流動手機應用程式,向牌照處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