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轉角唐樓「南昌押」招牌不保 屋宇署勒令清拆本月拆卸
撰文:鄧康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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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梁添刀廠日前拆卸招牌後,同區另一個三級歷史戰前轉角唐樓「南昌押」,於上星期四(12日)收到屋宇署發出清拆令 ,指其懸掛於押舖外牆兩塊「蝠鼠吊金錢」的特色霓虹招牌,違反《建築物條例》第14條規定獲批准建築圖則而興建,因此向招牌擁有人發出最後通牒,「南昌押」須於發信日30天內拆卸招牌。關注保育的FB專頁「維城觸蹟」亦引述消息指,招牌將於本月內進行拆卸。
深水埗「南昌押」屬香港三級歷史戰前建築
深水埗「南昌押」位於深水埗南昌街117號,屬戰前30年代的轉角唐樓,長長的走廊為嶺南走馬騎樓格局。目前屬香港三級歷史建築,於1920年代起便屹立於深水埗南昌街,原為當舖「同安大押」,後來於1950年代改名為「南昌押」後便一直沿用至今。
為澳門「典當業大王」高可寧持有
翻查資料,「南昌押」由有「典當業大王」之稱的港澳實業家高可寧開設,轉角唐樓高五層,在以前主要供典當舖存貨之用。至於押舖外牆那塊「蝠鼠吊金錢」霓虹招牌,上面寫有『囍』字,帶有吉祥的寓意,亦是高可寧家族的獨家設計。
違反《建築物條例》第14條規定 屋宇署限月內拆卸
關注保育的「維城觸蹟」FB專頁版主發文指,位於深水埗有逾百年歷史的「南昌押」,於上星期四(12日)收到屋宇署發出招牌清拆令 。據其引述告示內容,指位於深水埗南昌街117號,2字樓面向汝州街的外牆一個伸出式招牌以及其支撐架,未有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4條規定,事先經建築事務監督批准建築圖則,並取得其同意而進行。
屋宇署要求有關人士在告示發出30日內展開工程,拆除相關招牌及支撐架,並將有關範圍恢復原狀,工程須於展開60日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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