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收支平衡成難題 三項目正候機構申請營運

撰文:區禮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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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推行至今達14年,第一期活化項目在機構接手後已運行約十年。19個歷史建築項目納入計劃,有16個歷史建築項目持續運行中,其餘3個正等待合適機構申請營運。今日(10日)饒宗頤文化館與嶺南大學合辦研討會,不同時期的項目營運機構均指出在營運活化歷史建築時,要做到財政收支平衡對他們來說是一大難題。

饒宗頤文化館與嶺南大學合辦研討會主題為「歷史建築活化:機遇與挑戰」,6個不同時期的營運活化歷史建築機構受邀在會上分享。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曾有19個非牟利機構營運及活化相關歷史建築,包括雷生春(香港浸會大學中醫藥學院)、前荔枝角醫院(饒宗頤文化館)、北九龍裁判法院、舊大澳警署(大澳文物酒店)、芳園書室、美荷樓(美荷樓青年旅舍及美荷樓生活館)、舊大埔警署(綠匯學苑)、藍屋建築群(We嘩藍屋)、前粉嶺裁判法院(香港青年協會領袖學院)、王屋村民宅、何家園石屋(石屋家園)、景賢里、虎豹別墅(虎豹樂圃)、必列啫士街街市(香港新聞博覽館)、書館街12號(大坑火龍文化館)、舊牛奶公司高級職員宿舍(薄鳧林牧場)、何東夫人醫局主樓及平房(何東夫人醫局.生態研習中心)、舊域多利軍營羅拔時樓(羅拔時樓開心藝展中心)、聯和市場(聯和巿場-城鄉生活館)及前流浮山警署(香港導盲犬學苑)。

逾六成機構稱至今未成功自負盈虧

現時共有16個機構持續營運,他們需要自負盈虧地營運場地。嶺南大學過去成功邀請一半營運者進行問卷調查,結果顯示,逾半機構均是首次參加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亦有逾八成人十分擔心活化及營運方面,當中主要面對的困難包括保育、改建及財政因素,如符合現行建築物條例及財政管理如何做到收支平衡。當中有逾六成機構透露至今仍未成功做到自負盈虧。

發展局文物保育專員蔣志豪指,部分歷史建築因應其地理位置及面積局限下,營運者與他們協商後,決定中斷營運,把建築物交回政府,局方理解他們的難處,亦會積極找到新營運者繼續營運。(線上研討會截圖)

過往已進行活化歷建築中,有3個歷史建築項目出現仍未找到適合的營運者或營運者中途離去把建築物交回政府的情況,分別是北九龍裁判法院、王屋村民宅及芳園書室。發展局文物保育專員蔣志豪指,芳園書室因歷史建築的地理位置及面積局限下,營運者與他們協商後,決定中斷營運,把建築物交回政府,局方理解他們的難處,亦會積極找到新營運者繼續營運。而北九龍裁判法院為早期的活化項目之一,相關機構接收歷史建築後用作國際學院達十年,亦一直把地方保留得很好,惟他們希望另覓其他地方發展,決定不再營運,局方現時已把它納入第六期計劃,為上述地方重新尋找新營運者,現時已收到約30個回應。王屋村民宅則由計劃開始至今,仍未找到合適的營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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