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委會全港解散 聯盟憂失法定身份:房署無必要答一個街坊查詢

撰文:區禮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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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處今年初向全港1,600個互助委員會發信,稱經審視認為互委會功能「日漸式微」要求分批解散,事件引起互委會及居民反響,有團體組成「關注互委會去向聯盟」,聯合10區共200位代表的聯署要求保留,有代表反映無論是監察保安及清潔外判商工作成效,以至疫情向街坊派物資或突然事件的參與,互委會有不可替代的角色,擔心失去法定身份及取消社團註冊後,「房署無必要答一個街坊查詢」,分區會及滅罪會亦無法分擔個別屋邨需求,成員又不滿民政處突然通知所有互委會延至明年1月1日解散,令他們無所適從,冀能與部門面對面溝通。

10區居民互助委員會聯署要求保留

自民政處發信通知全港互助委員會,要求分批於今年7月1日及明年1月1日前解散後,一班互委會代表及社區人士組成「關注互委會去向聯盟」,今日(10日)舉行發佈會,向外界講述互委會過去職能及解散後對街坊的即時影響。聯盟代表稱上月份發起網上聯署,收集受影響互委會代表的意見,讓有關政府部門更了解互委會及居民的現況及意見。聯署至今共收集到接近200位互委會代表的聯署,當中包括逾全港10區包括元朗、黃大仙、葵青、大埔、北區、觀塘、離島、沙田、深水埗及荃灣互委會參與,要求保留互委會。

其中一位參與聯署的葵芳邨葵明樓互委會主席黃太表示,當她們收到民政署的通知信後,感到十分驚訝,因按指示他們必須於7月1日前解散,結果為趕及死線,陸續辦理例如電話、電力、銀行等終止服務,甚至遷離辦公室等程序,但最近又收到信件通知延遲至明年1月1日解散,令她感到無所適從,不知道現在應該怎樣安排。

「區會點做得晒成個區呢?」

她又指互委會以往會督促外判承辦商進行改善工程,例如2014年房屋署斥資5億元,為公屋住戶更換俗稱「三支香」的插筒式晾衣桿,改在廚房窗外安裝新的不銹鋼晾衣架,外判商陸續為簽署同意書的住戶進行安裝,惟其後遺漏數戶居民,住戶吊安裝晾衫架的吊船消失後,才知道被外判商遺忘,詢問房署後竟獲回應「走咗冇得搞」,經互委會出面與房署及承判商周旋7至8個月後,才完成補漏工程,擔心互委會解散後,交由區議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未能到位解決各屋邨居民需要,「互委會落返邨容易啲,知道條邨發生咩事,好過區議會紙上談兵,區會點做得晒成個區呢?」

互委會:無認受性講嘢係無力

荔景邨互委會主席方先生表示,儘管互委會目前仍然運作,但與屋邨經理及管理公司的溝通關係已變得比以前疏離,尤其是疫情派發物資時,感覺雙方合作關係有變,屋邨經理僅透過發訊息通知居民領取防疫物資,再沒有邀請互委會協助,但很多居民不懂得接收手機短訊,保安座頭的防疫物資堆積如山,結果「房署經理搞唔掂,又掟返訊息畀我哋互委會要求幫手,畀我感覺有事鍾無艷,無事夏迎春。」他補充,屋邨曾於深夜時分知道發生火警,他穿着睡褲即時前往協助,更孭起長者逃離火警現場。他認為互委會在晚間或假日仍能為居民提供協助,而且互委會辦事處在樓座出入口附近,容易接觸到居民聽取意見,終止互委會的做法,無疑截斷一般居民日後表達訴求的渠道。

方先生曾就解散互委會向房署詢問原因,但對方只回覆一句政府決定,未有多加補充,擔心日後失去身份出師無名,「我住咗喺度20幾年,熟悉條邨,突然話殺會,日後街坊點求助呢?我無認受性講嘢係無力㗎」,而原本定期召開的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因疫情為由暫停多個月,互委會難以向屋邨經理反映邨內情況,然而邨民又不知道互委會解散消息,依然期望互委會積極向邨民提供幫助,令互委會目前處境尷尬無助,亦對民政處單方面決定感到憤怒。

石蔭邨互委會成員伍先生質疑,解散過後的分區委員會能否代替互委會職能,他稱曾加入分區會6年,每年該會為屋邨舉辦兩項活動,分別是聖誕聯歡會及旅行,但一般訴求如要求在屋邨公園為長者加設公廁方便運動,他爭取6年後毫無寸功,反而在互委會與房會在恆常會議中協商,例如爭取走廊加設去水渠方便洗地,3年後便成功爭取,若解散後擔心居民意見無法向上反映。

全港清潔運動委員會於1970年成立,旨在以全面動員方式推廣衛生,互委會就是最底層的參與組織,協助政府諮詢民意。(高添強提供圖片)

互委會職能被廢除 難向政府部門上達意見

慈雲山邨慈康邨互委會副主席李先生提到,解散互委會後會有三個即時影響,包括以後失去會址,以往連結團體向街坊派發物資等服務無法延續;互委會失去法定地位後,無法以代表身份出席分區委員會及滅罪委員會等會議反映居民意見,失去官民溝通的橋樑;互委會屬社團,解散要同時取消銀行戶口,以往民政事務處舉辦活動,會透過互委會戶口進行撥款,日後將難以進行,很多職能及功能變相被廢除。

聯盟成員社工黃女士表示,互委會一直發揮着重要的社會價值,毋庸置疑。每兩個月召開一次的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會議,不單止有效與保安管理及清潔公司進行直接的雙向溝通,有時候更會協助警方監察邨裡的治安問題,與社工合作留意邨內有否家庭暴力事件或轉介隱閉獨居長者予申請適切服務。解散互委會後,她擔心失去了這個合作的橋樑,而至今仍未知道未來有否其他機制或平台,讓公屋居民可維持現時的互委會功能。

黃女士表示,互委會成員均不明白民政處所指「互委會角色日漸式微」的意思,認為保留互委會始終是一眾互委會成員的最大願望,希望能與房署及民政處面對面溝通,了解解散成因。若然解散互委會已成定局,聯盟亦希望保留屋邨居民日後直接到位反應意見的渠道及機制,以及居民代表參與上述共同監察邨內設施的機制,維持居民於公共屋邨的生活質素,以彌補因解散互委會已造成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