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揭業主濫收水電普遍 最嚴重收貴20倍 團體批修例未保障租戶

撰文:呂諾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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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管劏房業主濫收水費的《2021年水務設施(水務設施規例)(修訂)條例》於去年5月生效,並設有熱線供市民舉報疑似濫收個案,惟有團體調查發現,逾八成受訪者因為擔心被業主秋後算賬而選擇不舉報,而坊間水費收費方式五花八門,有九成六的受訪者正被業主濫收水費,濫收幅度更近五倍。
有居於劏房的街坊指,過往曾租住鐵皮屋,業主收取的水費是正常的20倍,形容現時能按照水錶用度、自行向水務署交水費「好歡喜」。

調查發現,有96%的受訪者現時被業主濫收水費,團體促政府加強主動執法。(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提供圖片)

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於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2月15日進行了一項葵涌區不適切居所濫收水費問卷調查,以問卷訪問了100 位不適切居所租戶,其中發現,雖然有關條例早已生效,而水務署承諾會就懷疑濫收水費的情況主動巡查,惟所有受訪者都表示,居住期間從沒見過曾有職員於大樓內進行巡查。調查亦顯示,約83.3%的受訪者因擔心會被業主秋後算賬而選擇不向水務署舉報、超過五成的受訪者則擔心舉報業主後,業主會將罰款的損失轉嫁給租戶,共90%的受訪者都表示不會主動舉報業主。

96%受訪者稱被業主濫收水費

調查亦發現,現時租戶的水費繳費方式五花八門,除了最常見的業主自定水費價錢(75%)之外,還有按住戶人頭計算(15%)以及租金包含水電(4%),當中缺乏統一標準,而業主自定的水費價錢可以介乎10元至18元一立方不等。有96%的受訪者現時被業主濫收水費,當中81%的受訪者現時居住的單位已經安裝獨立水錶。而就水務署修例一事,有86%的受訪者表示不知道,更有66%的受訪者不知道現時業主濫收是違反法例。

調查發現,不適切居所家庭的水費高於一般家庭。(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不適切居所家庭水費高於一般家庭

不適切居所家庭的水費高於一般家庭。受訪者平均每月平均用水量為10.69立方米,若以水務署收費方式計算,一個結算期(四個月)只需要繳交123.04元,而在相同的用水量下,受訪者一個月已經需要繳交142.6元水費,即是受訪者一個月所繳交的水費已經超出水務署4個月的收費,每個結算期的濫收比例高達4.6倍。

一家三口居於劏房的黃女士指,過往租住鐵皮屋時,業主每人頭每月固定收40元水費(即黃女士家庭每月付120元、4個月付480元),在數月時搬到現時劏房後,終有獨立水錶可自行交水費。黃女士透露,現時一個季度約4個月的水費才24元,驚覺過往被業主濫收的水費比現時高約20倍,「發現差得好遠,𠵱家好歡喜,但又覺得以前業主濫收好無良......本身住嘅環境已好差,已經好少其他開支,水費咁貴令生活更加拮据。」她又指,如之後需再找住處,經過今次經歷後也必會留意水電費情況,但坦言現時一房難求,如業主堅持收取較高費用她們都會被迫接受,「始終係人地嘅房。」

團體建議,政府應要立法安裝獨立水錶,並直接向水務署繳交水費,直接解決現時租客因較難取得完整單位的水費單、被業主胡亂定價的問題。(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提供圖片)

團體促政府立法安裝獨立水錶

陳女士則指,其單位「一劏四」,業主向四伙人每人頭各收每月70元水費,惟陳女士家中有洗衣機,業主要求多收一份(即陳女士每月需付140元);陳女士認為不公平也不合理,但坦言不敢打電話舉報業主,「你去舉報人哋,佢會話你咪走囉、去踎天橋囉。」她又指,從來沒見過水務署有人前來調查,指如見到有人來,面對面時會將情況如實告知。

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建議,政府應要立法安裝獨立水錶,並直接向水務署繳交水費,解決現時租客因較難取得完整單位的水費單、被業主胡亂定價的問題;並應加強主動執法,若發現有疑似濫收水費個案時,更應主動介入調查,搜集證據,及後提出檢控。此外,水務署亦應加強政策的宣傳,讓市民知道自身權益,當面對業主濫收時可以如何尋求協助。

坊間水費收費方式五花八門,有九成六的受訪者正被業主濫收水費,濫收幅度更近五倍。(資料圖片/梁鵬威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