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致光建議外傭以薪代假留家 工會:變相做足七日冇休息
政府收緊社交距離,更表明對外傭周日聚會嚴厲執法,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早前表示法例容許僱主以薪金代替假期,呼籲外傭假日留家休息,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主席Phobsuk Gasing批評有關做法不合理,「有啲外傭休息位置只有一張碌架床,尤其服侍老人家或小朋友,基本係無休息時間。」強調不會有外傭想染疫,將病毒帶回家中,建議應從有商有量的角度出發,讓外傭有休息喘氣的空間。
工會指並非每名外傭有私人休息空間
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在電台節目早前表示,如果取得外傭同意,法例容許僱主以薪金代替假期,呼籲外傭盡量在假日留在家休息。
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主席Phobsuk Gasing表示,大部分外傭工作的地點,根本不存在私人空間,以她為例,她在僱主家中主力照顧一名婆婆,她與婆婆共居於一個房間內,私人空間就只有碌架床上格,若如羅致光局長所言,以薪代假留在家中,「老人家起身去廁所要人扶,我留喺屋企話係休息,唔通佢嗌我,我都唔扶佢?」她又指,外傭平日工作時間達到12至14小時,若照顧長者或小朋友,工作時間更長,每周一天的休息時間,外出只是讓她們取得喘息休息的空間,強調沒有外傭想染疫傳回家中讓僱主一家受感染,「好多家傭都要出去街巿買餸或坐車,佢哋有機會咁樣受感染,唔一定外出聚會所致,何況勞工法例寫明每周應有一天休息日,局長有冇諗下做足七日,每日工作超過12至14小時一日係咩境況?」
僱主應與外傭有商有量
她建議,僱主與僱員應建立在信任及有商有量的基礎上,例如約法三章外出時必須戴兩口罩外出,用手觸過任何按鈕、用膳或除口罩前後均要消毒洗手,並且在安全距離下才可以聚會,工會已於當局每次推出新政策後,翻譯出印尼或菲律賓語言再群發予家務工參考,相信大部分人明瞭及願意遵守有關規定。
另外,警方繼續就外傭外出聚會的社交距離從嚴執法,上周六(19日)於全港各區進行巡查及加強執法行動,針對市民包括外籍家庭傭工違反防疫規例的情況。截至當日下午6時正共發現17人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條例》(第599G章);同時,警方發現178人沒有妥善佩戴口罩,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分別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而警員昨巡邏尚德邨期間,發現3名外籍女子聚集,她們為菲律賓籍,持有香港身份證,年齡介乎38至40歲,遂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