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浩望立會外靜坐請願 促落實14歲以上內地港人子女來港一家團聚

撰文:黎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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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關注人權及基層權益的甘浩望神父,與一眾爭取港人內地子女居留權人士今日(12日)趁立法會召開首次會議,在立法會門外向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遞交請願信,並決定在政府總部外露宿和靜坐23天,要求切實解決居留權問題,撇除有關年齡限制,落實讓所有14歲或以上的內地子女都可來香港與家人團聚。

今日甘浩望神父聯同居留權委員會、爭取子女居留權家長協會和居留權大學於立法會門外請願。甘浩望神父指,成員為爭取所有內地子女來香港與家人團聚已經23年,今年會延續傳統,在1月7日至29日期間於政府總部外露宿和靜坐23天,以表他們堅持到底的精神。

自2011年起,政府容許港人在內地合資格「超齡子女」申請單程證來港。所謂「超齡子女」,即其親生父親或母親2001年11月1日或以前,首次取得香港身份證時未滿14周歲的內地居民,便可申請《前往港澳通行證》(俗稱「單程證」)來港定居,與親生父母團聚。

甘浩望表示,現時14歲以下的港人子女已經全部來到香港,惟一些當時已滿14歲或以上的內地居民則被撇除在外,至今仍未能與家人團聚。甘浩望表示,2011年時曾與保安局商討有關議題,局方稱會考慮在3年後開放,但解放年齡限制之日遙遙無期,盼特區政府可兌現當年的承諾,落實讓14歲或以上的子女全部來香港。甘浩望補充指,現時香港人急切渇求正面消息,疫情下民不聊生,盼特區政府以解決居留權問題,反映出對人權和法治的尊重。

請願者批政策不公:大家都係港人嘅子女

現年40多歲的余女士在2012年透過單程證來到香港生活,即使在9年前成功獲批來香港與家人團聚,但過去仍一直致力爭取政策應撇除年齡限制。余女士表示,自己尚算幸運,因合「超齡子女」的要求才得以來港生活。回想以前未獲單程證的日子,余女士一直持雙程證在中港來回,當時會3個月來一次香港,主要是為了照顧患有長期病患的媽媽,同時爭取盡快來港與家人團聚,故深深明白到與家人分隔之苦。

現年40多歲的余女士在2012年透過單程證來到香港生活。她慨嘆政策不公,「大家都係港人嘅子女,係同一個法律框架當中,就唔應該有年齡之分。」(黎倩婷攝)

余女士慨嘆政策不公,「大家都係港人嘅子女,係同一個法律框架當中,就唔應該有年齡之分。」余女士認為,來香港與否,是個人的人權自由與選擇,若有需要便申請來港,亦應取消有關年齡限制,現時每日的單程證的餘額有很多,應足夠開放予所有14歲或以上的子女全部來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