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臥底港鐵外判清潔工 藝術家公開身份疑被停工:已到勞工處求助

撰文:呂諾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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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勞工權益的本地藝術家程展緯早前「轉行」擔任港鐵外判清潔工,以「臥底」形式揭露港鐵清潔工只獲最低工資37.5元、時薪大大落後於其他政府公廁的清潔工。他昨日(15日)與清潔服務業職工會及清潔工人職工會召開記者會,變相公開身份,期間亦有批評港鐵及政府帶頭剝削基層工友、製造在職貧窮。據程展緯表示,他昨日下午突然收到港鐵承辦商通知停工一星期,而有關安排將影響其連續性僱傭合約(俗稱4.18條例),因此已到勞工處求助;他同時向處方反映大部分同事在受聘時「合約副本都沒收過」,已要求勞工處調查跟進及作出檢控。

程展緯表示,昨日下午突然收到港鐵通知停工一星期,「今天穿了制服,卻不可返工!」。(程展緯Facebook圖片)

停工將影響其「4.18合約」條款

關注勞工權益的程展緯,近日以「長約散工」形式加入港鐵外判清潔工的行列。但據他表示,本來昨日下午開設記者會後的會如常穿起制服準時上班,卻收到主管訊息指已聘到長工,要他停工一星期,至22日才繼續工作。據程形容,中更的人手十分短缺,編更也早已填滿他的名字,「沒理由下午告訴你下午不用返」;同時認為停工將影響其「連續性僱傭合約」(俗稱4.18條例,是以兼職僱員作對象的僱傭條例,只要員工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四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便屬於享有法定假日、休息日及有薪假期等權益的連續性合約,不論是長工或臨時工,只要符合4.18條件,也受該條例保障。)

指控港鐵沒有向外判僱員提供合約副本

程展緯稱,已就事件到勞工處要求協助,並告訴了處方職員自簽訂合約後、由第一天上班便已追問要求一份合約副本,而以他所知,其實所有同事都沒有獲得合約副本。他形容港鐵做法是「違法的行為」,指如勞工處認真調查並作出檢控,單單港鐵外判便會有超過2,000萬罰款。他又寄語清潔工同事「不要害怕把自己的處境告訴別人」,要一起加油叫停「不義制度」;並要求港鐵和外判清潔公司永順直視制度問題,面對公衆並進行有意義的對話。

勞工處發言人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事件,但根據《僱傭條例》,如僱員受僱於同一僱主四星期或以上,而每周工作18小時或以上,便視為以連續性合約受僱。如僱傭雙方對合約是否屬於連續性合約有爭議,僱主須負舉證責任,證明該合約並非連續性合約。《僱傭條例》亦訂明,如僱主與僱員訂立書面僱傭合約,必須將一份合約副本給予僱員參考及保存;僱員如對其僱傭權益有疑問,可到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各分區辦事處尋求協助。

發言人續指,該處一直嚴厲執法,以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勞工督察會到各行業的工作場所進行巡查,偵察欠薪及其他違例事項。僱員如懷疑法定權益受損,亦可透過勞工處的投訴熱線(2815 2200)作出舉報,勞工處會從速調查所有收到的投訴。如有足夠證據,勞工處定會向蓄意違例的僱主提出檢控。

港鐵發言人則指,公司一向致力提供潔淨衛生的乘車環境,亦非常感謝在鐵路網絡負責清潔工作的承辦商員工付出的努力,尤其疫情期間,他們對維持鐵路系統的潔淨衛生攸關重要。公司一直嚴格管理與清潔承辦商簽訂的服務合約並保持緊密溝通,現正就清潔員工的工作條件與相關承辦商商討,積極探討可以改善的地方。發言人表示,程展緯為承辦商員工,而就承辦商處理轄下員工的個別個案,港鐵並無參與,強調港鐵會繼續聆聽社區及不同人士的意見,包括關於對港鐵網絡內員工工作條件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