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光村」削減規模至興建87個社會房屋 獲城規會批准

撰文:莫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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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界去年宣佈以象徵式租金1元,將天水圍站旁邊三幅農地租予社企「要有光」,興建社會房屋「光村」,但遭到屏山居民以接近文物徑建築物為由作出反對,城規會今日(10日)召開會議商討,「光村」項目主動修訂規劃,以增加距離感,包括由提供合共100個單位減至87個,靠近文物徑建築物的地盤興建一層高學習中心,兩者之間預留400平方米公共休憩空間等,最終獲城規會批出有關申請。

申請項目遭屏山地區人士反對 揚言關閉文物徑

鄉郊及新市鎮規劃小組委員會今日(10日)召開會議,討論有關興建「光村」的議題,包括將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屏山第122約地段第360號及第377號和毗連政府土地,以及第122約地段第360號及第377號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住宿機構,合共涉及三塊地皮,每幢建築都不多於三層。

根據原先規劃申請,其中一個申請涉及一塊地皮,可提供共30個單位,總樓面面積約 1,830 平方米,為期3年;另一份申請則涉及兩塊地皮,鄰近達德公所,可提供共70個單位,總住宅面積約為 4,460 平方米,為期7年,三塊地皮預計可供300人入伙居住。

規劃署在會中表示,兩份申請合共收到298個反對意見,主要來自屏山鄉事委員會、村代表、上璋圍村民及長春社等人士反對,其中屏山鄧族反映南面地盤與聚星樓相當接近,表明會關閉屏山文物迹的古跡與建築物,建議申請人與地區人士及持份者在地盤開展前作進一步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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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減興建規模 預留緩衝距離

因應地區人士的意見,「光村」項目規劃申請作出一系列緩減措施,包括採用梯級式建築,在最靠近屏山文物徑聚星樓的南地盤興建一座面積165平方米、只有一層高的創意學習及文化活動中心與小賣亭,兩者之間預留一個400平方米的公眾休憩空間,形成至少15米的緩衝距離,另外三地盤興建房屋數量由原先100個減至87個,入住人口減至275人。房屋採用淺灰色與棕色作主色,融入鄰近環境,每個房屋只高三層,不會高於屏山文物徑聚星樓總高度。

規劃署稱考慮相關因素和評估後,認為雖然不符原先地皮的規劃意向,但申請地點沒有已獲批的小型屋宇申請或計劃落實已規劃的用途,加上運輸及房屋局局長給予原則性的政策支持,運輸署等相關部門沒有負面意見,相信有關項目可紓緩長期居住環境欠佳及正輪候公營房屋的家庭壓力,交由城規會討論是否接納申請,最終有關規劃申請獲批。

社企:四次延期和大幅修改

社會房屋企業「要有光」表示,「光村」項目獲得城規會批准,3幅地皮有南面地盤、中間地盤和北面地盤,佔地約共28,000平方呎,「新世界」給「要有光」的地皮使用期限至2047年。

是次「光村」項目申請,改動最大的為南面地盤。南面地盤約12,000平方呎,「要有光」在地盤開出一塊約4,000平方呎空地,把「光村」南座與聚星樓分隔拉遠距離至不少於15米。在4000平方尺空地以外,「要有光」亦在南面地盤劃出5,000多平方呎作露天庭園及只有一層高的活動室,進一步加大「光村」南座與聚星樓之間的緩衝地帶。而「光村」南座只起一排不高於3層共19個單位,南面地盤由原來的30個單位減至19個單位,規模縮減37%。

至於,中間地盤和北面地盤的規模變動不大,中間地盤約12,000多平方呎,「光村」中座由原來的32個單位略減至29個單位 ;北面地盤約14,000多平方呎,「光村」北座由原來的38個單位略增至39個單位。

「光村」整體由原來的100個單位減至87個單位,由於項目商討需時比預期長,發展規模比預期縮減,估計整體受惠人數縮減3成。

「要有光」創辦人及行政總裁余偉業表示,「光村」項目聽取到持份者意見,作出四次延期和大幅修改,才能夠找出現時這個回應不同社會訴求的平衡點。他進一步指出「光村」地段十分適合「短貧」青年,因不少青年人喜歡鄉郊環境,尤其是帶子女的青年夫婦,可是對於「短貧」青年來說,地點方便又租不起,地點太遠又難返工返學。而光村的位置剛好在鐵路與村屋群之間,相信落成後會好像「深井光屋」一樣受到短貧青年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