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發現虐畜案三分之一動物死亡 兩成案件疑兇不獲起訴
深井豪景花園去年2月發生虐畜案,30隻寵物被人從單位拋出街,釀成其中18隻慘死,然而律政司經七個月後決定不起訴疑兇,引發外界譁然。香港大學聯同愛協今日(3日)發表一項調查報告,探討2013至2019年間有紀錄的虐待動物案,發現大多涉及主人或家庭成員造成創傷性身體傷害或疏忽,導致近三分之一的案件中的動物死亡,惟兩成案件未能成功起訴,促請當局正視問題。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與愛護動物協會,獲港府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資助,由港大法律學院韋凱雯副教授、愛協動物福利部副總監候安娜醫生、愛協福利部研究及發展主任何書平、及愛協調查主任秦美怡等分析2013年至2019年愛協數據庫中的虐待動物案件,今日發表相關研究結果。
研究發現,大多數案件涉及狗隻在沒有食物或食水的情況下被遺棄在私人處所內,當中幾乎全部案發地點均於寵物主人租用的村屋內發生,很多時主人並非與動物同住,當牠們被遺棄後,大多數案件的動物主人或家庭成員涉嫌對受虐動物造成創傷性身體傷害或疏忽,當中近三分之一的案中受虐動物已經死亡,惟有達20%的案件中,涉嫌遺棄動物的主人因警方未能在6個月的時限內及時找到並起訴他們,因而逃過司法檢控。
曾發生收容所狗吃狗恐怖事件
負責人研究及分析案件詳情,發現大部份案件都涉及寵物主人沒有足夠經濟能力或時間照顧狗隻,又或負責人無法照顧收容所內收集的流浪狗,當中兩宗值得關注的案件中,疑犯開設一個接受公眾人士送來動物以換取捐款的收容所,先後收集了超過100隻動物置於收容所內,惟最終因管理不善,狗隻開始互相進食同類以求存活。
主辦單位認為,必須加強教育寵物主人,當他們不能繼續適當地照顧動物時,需要接受登記自願放棄動物,而不是罔顧牠們的福利並遺棄牠們,尤其是擁有大量動物的主人亦會有所幫助。
另一方面為應對收容所因不受監管而對動物受虐構成風險,主辦單位認為本港迫切需要制定收容所牌照法例,以監管動物救援收容所。
至於針對寵物被主人從單位拋出街外慘死,以及有人故意在街上放毒餌毒狗或放捕獸器捉狗等案件,主辦單位認為有需要引入對動物的謹慎責任以完善現行反虐待的法例,包括阻嚇毒害動物者的新罪行,打擊動物從高處墜下的新罪行,改善監管使用動物捕捉器的規例,以及監管美容院、動物訓練員和寄養設施的規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