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協指計分制不公 非長者單身者15年未上樓:單身到結婚等到離婚
本港輪侯公屋的情況嚴重,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就非長者單身人士輪侯公屋的情況進行調查,政府目前每年只提供大約1萬多個公屋單位,平均輪侯時間約5.8年,但非長者單身人士並不計算在內。
報告指出,2015年,房委會修訂了配額及計分制度,訂下每年最多2,200個配額予非長者單身人士,但同時將年齡所得的分數大幅提升,令申請人的年齡成了配屋的關鍵因素,50歲以下能成功配屋幾乎不可能。組織認為這是一個很大的政策偏向,導致不少單身人士輪侯公屋時間被排拒在三年輪候目標之外,促請當局改革配屋制度,並把現金津貼計劃擴至非長身單身人士。
社區組織協會表示,在過去一年訪問了150名居於劏房或板間房的非長者單身人士,受訪者獨居的時間中位數為5年,71.5%受訪者指,自獨居起一直住在不適切居所,53.7%受訪者表示以非長者一人身份輪候公屋,接近七成受訪者已輪候公屋3年或以上,19.7%表示已輪候公屋10年或以上。
而尚未輪侯到公屋的單身人士,現今的居所情況惡劣。調查顯示,他們的住所單位呎數的中位數為80平方呎,有12.4%的人更只能住在不足20平方呎的地方。即使有54%的受訪者曾經試過搬遷,但只有51.4%的受訪者表示搬遷後居住環境有改善,但同時表示搬遷後租金也有增加。
調查結果顯示,受訪的非長者單身人士的年齡中位數為48歲,獨居時間的中位數為5年,最長的獨居人士獨居長達35年。有63.3%的受訪者為離婚人士,32%的受訪者為未婚人士,剩下的則是喪偶的。而有71.5%的受訪者表示,自獨居起,便一直居住在不適切居所,反映住屋問題嚴重。
今年50歲的曾先生表示,2006年開始申請公屋,當年他只是35歲,期間他曾以家庭及非長者單身人士的身份申請,至今15年仍未成功上樓。他慨嘆申請上樓的旅程上非常艱辛,「由單身到結婚到離婚,仍然未等到公屋」,認為外面租樓負擔太高,政府對非長者單身人士的補助也不足。
曾先生目前居於油麻地一個板間房,只有一個闊2尺半長6尺的床位,而且衞生環境惡劣,但租金已需要1,500元。在疫情影響下,他平均一星期只能工作兩至三天,導致每個月的收入非常不穩,有時需要兩份工作才可應付生活。曾先生形容房委會的計分制「毫無人性」,希望政府及房屋署改革制度,解決對非長者單身人士的不公平情況。
促現金津貼計劃涵蓋非長者單身人士
社協表示,2015年房委會修訂了配額及計分制度,訂下每年最多2,200個配額予非長者單身人士,但同時將年齡所得的分數大幅提升。在「配額及計分制」下,非長者單身人士申請公屋的年齡,成了配屋的關鍵因素,年紀較輕的申請者,會不斷被年紀較大的申請者「插隊打尖」,導致完全無法得知其輪候時間,而55歲以下非長者單身申請者,能成功上樓幾乎不可能,導致他們需長期居於劏房、板間房或籠屋等不適切居所。
社協促請政府增建公屋,大量增加單身配額,並改革輪候制度以回應實際需求。對於現時現金津貼計劃並不涵蓋非長者單身人士,社協認為是忽略單身人士需要,促請當局應該將輪候公屋3年或以上的非長者單身,同樣納入計劃內,以體現公平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