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河胡亂放生行為屢禁不絕 區議員促設跨部門小組執法
近年上水梧桐河屢被發現胡亂放生,變相將海鮮及河鮮送向「往生」,有區議員上月中發現懷疑同類事件,並致電警方要求跟進不果,將於周二(13日)北區區議會中要求各部門跟進,包括考慮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輪流派員巡查梧桐河一帶。警方回應目前正使用《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執法,不同的政府人員亦獲賦權使用有關法例,警方會繼續與其他持份者緊密聯繫,加強現行的多機構合作模式。
北區區議員袁浩倫表示,去年有善信在梧桐河放生的網上片段曝光後,曾有區議員在社區建設及環境改善委員會要求各部門跟進不當放生事件,然而渠務署、漁護署、食環署及環保署均聲稱只能作出公眾教育及勸喻,以致事件一而再,再而三發生。他於上月20日中午時份路經天平路及龍琛路交界,再度發現有三名操普通話的中年女士,推着三大箱海洋前往梧桐河範圍,其間箱內無水,任由魚類「游乾水」,有虐待動物之嫌,他一度致電警方公共關係科,希望派人到場阻止,惟引述對方稱無法可依,最終未有進一步行動。
政府部門:無執法權,只能勸止
袁浩倫直指,政府部門一直未有正視梧洞河放生問題,擔心若將非原生物種放生於梧桐河內,會引發生態災難,要求政府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輪流派員巡查梧桐河一帶,以處理胡亂放生問題。
渠務署回應指,渠務署人員權力只局限於勸止市民進入河道,或在涉事人拒絕時要求警方協助,署方已按實際情況,在相關河道的適當當眼位置加裝了告示牌,勸喻市民不要放生,並有一直派員巡查梧桐河一帶,遇上有市民進行放生時會繼續勸止。
漁護署稱梧桐河並不屬該署管轄範圍,但一直與相關動物福利團體合作,通過派發及張貼海報以及其他宣傳活動,讓市民明白放生活動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署方亦已派發海報予超過50個宗教團體,提醒市民在參與放生活動前必須謹慎,並考慮以其他善行代替放生活動。
警方:繼續與其他持份者緊密聯繫
環保署回應去年共收到四宗涉及梧桐河放生魚類的污染投訴,曾派員到場調查,只發現少量死魚漂浮,該署在河道抽取水樣本作化驗,化驗結果顯示河水水質沒有異常。署方指非法進入河道及虐待動物並不屬環保署跟進範圍,但一直有派員巡查梧桐河一帶及留意河道水質,如發現有人非法排污造成環境污染,會作出相應執法行動。
警務處回應指,警方主要使用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可以就不同情況執行法例。漁護署及警方均有權調查殘酷對待動物的指控、檢取證物、拘捕及檢控違法者。警方亦會繼續與其他持份者緊密聯繫,加強現行的多機構合作模式,從教育、宣傳、情報收集及調查四方面打擊殘酷對待動物的行為, 一旦發現違法行為,會交由兩隊專責處理殘酷對待動物案件的大埔刑事調查隊調查隊跟進。
早於2018年,便有村民發現每逢初一、十五,善信到梧桐河放生,至去年10月有北區區議員接獲石湖新村村民指,有村外人自攜海鮮及河鮮到場,甚至出動貨車運魚,於是帶同傳媒到場目擊,未幾發現有人推着盛載數袋生魚、塘虱、泥鰍和田雞等海鮮的手推車到場,懷疑運至梧桐河放生,最終被記者攔下追問時否認有其事,警方到場帶走涉事人士,案件列作「求警協助」處理,事件最終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