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主動調查政府部門外聘傳譯服務安排 監察質素
目前根據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出的《促進種族平等行政指引》(《指引》),政府內所有為不同種族的人士提供服務的政策局、部門(局/部門)及其管轄的相關公營機構有責任向有需要的人士提供適當的外語傳譯服務,但除了透過民政事務總署委託少數族裔人士支援服務中心融匯提供的一般性質傳譯服務外,局方或部門以及相關機構,會按其運作需要及情況,各自從市場聘用合適的外語及中國方言傳譯服務。申訴專員趙慧賢今日(12日)宣布展開主動調查,審研政府當局外聘傳譯服務的安排是否有可改善之處。
政府當局向不同種族及語言的人士,提供合適及可靠的外語及中國方言傳譯服務。傳譯員需具備認可的資歷及其傳譯技巧需達到一定的水平,保障只能操外語或其他中國方言人士的權益,對促進政府當局的工作成效十分重要。但政府當局現時並無整合可供各局或部門以及相關公營機構聘用的外聘外語及中國方言(普通話及廣東話除外)傳譯員的資金,對傳譯員的資歷要求亦沒有劃一標準。
根據申訴專員公署初步查訊所得,以往不少執法部門尋找外聘外語及中國方言傳譯員時,都會參考司法機構的兼職法庭傳譯員登記名單,但自2018年8月起,司法機構政務處已停止向外提供該登記名單。公署認為,局方及部門以及相關公營機構各自尋找及採購外聘傳譯服務,不但耗用不少時間及資源,亦難以保證傳譯員的質素。故此,申訴專員決定就政府當局外聘傳譯服務的安排主動展開調查,旨在探討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推行《指引》的同時,如何改善政府整體聘用外聘外語及中國方言傳譯員的工作。申訴專員趙慧賢指,香港是多元文化社會,致力推動不同種族及語言的人士共融,希望藉今次主動調查,促使政府當局完善對外聘外語及中國方言傳譯員的安排,進一步促進政府當局的行政效率,並加強監察政府所聘用的傳譯服務質素,貫徹《指引》精神。
此外,申訴專員歡迎市民於今年11月12日或之前,以書面方式就上述課題向申訴專員公署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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