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法團】曾爆死人授權書 邨二代冀業主周日現身選法團
青衣長安邨業主立案法團將於明日(31日)舉行業主周年大會,選出新一屆的業主立案法團。早前,長安邨曾爆出業主立案法團阻礙新任區議員派發抗疫物資,當時有街坊質疑法團主席權力無限大,猶如土皇帝。至本月初,長安邨居民組織「長安後浪」宣佈完成組閣,推舉新一屆法團候選人,希望推進法團改革。
這並不是長安後浪首次嘗試推翻舊法團。2017年1月,長安後浪亦曾協助推翻長安邨的舊法團,氣勢一時無兩,更一度成為法團改革的例子。惟當街坊變成法團成員後,當初選舉承諾的改革法團,法團文件透明化,一律化作空談,甚至有業主索法團文件,被索按金及簽保密協議。長安後浪成員寄望,業主能出席31日的周年大會,改革邨內法團事務。
長安邨業主立案法團今午(29日)點算周日業主周年大會的業主授權書。長安後浪成員Terence與多名街坊赴管理處打算監票,他解釋,監票主要是希望記錄總授權書數量,防止大會當日突然冒出來歷不明的授權書。不過,眾人連同當區區議員張文龍原打算監票,同被拒諸門外,管理處稱只能讓業主及法團候選人監票。
由於監票只限業主及法團候選人,業主張女士後來現身協助長安後浪監票。張女士落戶長安邨近三十年,屬首批遷入的街坊。她坦言今天(29日)其實是她首次出來跟進法團事宜,「講就關心自己條邨,其實係關心自己荷包,唔好依賴俾人哋」。她指,尤其不滿現屆法團閉門造車,「 好多嘢唔透明,法團開會好似問句問題都覺得挑釁佢咁」。
「選舉制度唔係選緊主席,而係選緊皇帝」,Terence指《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賦予管委會無限權力。他慨嘆,早於選舉報名之初已有業主與街坊屢遇阻撓。如參選表格不可影印,旦凡取表者需記名,交表時再核對名字。所有有意參選者只能親身赴管理處取法團參選報名表,他指相關措施令人感覺留難大家參選法團,有業主街坊需要請假一天只為領取報名表。
業主索法團文件 需付按金、簽保密協議
法團候選人Stephanie就是請假領取報名表的業主之一。她認為近年法團管理屋苑不善,即使更換清潔公司及保安公司,問題依然存在。身為業主,她曾向現屆法團申請領取曾張貼於大堂當眼處的法團文件及財務報告,但被法團要求簽署保密協議,以及支付按金。她認為為一份曾貼於當眼處的文件簽保密協議並不合理,拒絕後便無法查閱相關報告。加上疫情之初,法團阻區議員上樓派防疫物資,種種不滿促使她參選今屆長安邨業主立案法團。
現屆極大部分法團成員不再參選,她質疑行為不負責任,「特別係核數報告已經咁多年無做,將呢個問題留喺新一屆法團」。但由於法團指是次業主周年大會不准問問題,她認為邨民無法質詢,被逼成為投票機器。
邨二代Terence嘆:「真係唔係講緊立法會,係你屋企樓下都係咁」。他指,法團《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是全港業主同樣面對的問題,他引用早前觀塘曉麗苑近千居民要求召開業主特別大會,惟被法團主席為前任觀塘區議員、監警會前成員蘇麗珍拒絕為例,「呢個係全港性問題」。
冀改革授權書制度
Terence希望周日的業主大會能動員更多業主出席,並期望日後改革授權書制度。目前,業主授權書只需單位名稱、業主名及簽名仍可把手上一票授予別人,因此長安邨過往便曾爆出死人授權書。「主席係有責任要核實授權書真偽」,他希望法團換屆後能推動授權書確認制度,要求業主親自在管理處簽授權書,揚言希望長安邨能成為日後各區換法團的成功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