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踢爆警高層播貝多芬到觀察員被捕 人權組織憶警曾作出的承諾
元旦遊行遭腰斬後,警方於銅鑼灣圍捕在場人士,包括三名民權觀察的觀察員。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批評「警察想打擊觀察員同報仇」,藉此「滅聲」。
他指出,警方曾以書面承諾指,不會阻止有關團體在合法及不影響警方行動情況下在大型公眾活動中進行觀察,又稱十分尊重人權監察的工作,樂意接受獨立和持平的觀察。但自反修例風波起,監察組織與警方關係漸趨緊張。
1995年香港人權監察成立,基於人權公約等國際公認的人權標準,監察香港的人權狀況、法例、政策和活動。自1996年起,於本港多次示威請願活動中,總能見身穿橙色制服的觀察員在場紀錄,總幹事羅沃啟也有參與觀察。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盛典上,羅沃啟發現時任警務處助理處長李明逵下令播放貝多芬的第五交響樂,藉以掩蓋示威者場外叫喊聲,此事經人權監察向傳媒披露後惹來爭議。
貝多芬事件後與警方開會 展述人權監察的立場及作用
羅沃啟表示,發生「貝多芬事件」後,人權監察成員曾與警方代表開會商討,並向警方展述人權監察的立場及作用,目的旨在紀錄警方執法行動及監察香港的人權狀況。2005年,香港發生韓國農民反對世貿遊行衝突,當時警方有主動跟人權監察成員解釋警方行動。
羅沃啟2011年險被捕
人權監察與警方的關係一直大致良好,觀察員會以中立角色在安全距離下紀錄狀況。惟總幹事羅沃啟卻在2011年「七一遊行」後險被捕,他憶述當日遊行完結之際,走至干諾道中附近被警員截查,經多番交涉後才放行。此事發生後,警方及人權監察成員曾開會,就處理公眾活動的事宜詳細交換意見。
書面承諾不會阻止觀察工作 並尊重人權監察工作
其後,政府透過書面承諾不會阻止人權監察在合法及不影響警方行動情況下,在大型公眾活動中進行觀察。警方於會上清楚說明,尊重人權監察的工作,樂意接受獨立和持平的觀察,希望人權監察成員在觀察警方的執法情況時,必須攜帶有效的工作證明文件及向現場警務人員表露其身分。同時,希望人權監察成員在進行觀察時,務必顧及個人的安全並配合警方的行動。
個別警員愈嚟愈躁底同唔守紀律,就開始亂嚟!
至2014年雨傘運動後,人權監察與警方關係漸趨緊張。
「我哋一開始蓄意唔戴Gear,想同示威者有分別」。羅沃啟指於去年六月反修例風波之初,有前線警員會同情觀察員「冇Gear(無裝備)」,觀察員亦會跟警員分享觀察所得,例如與示威者保持安全距離、「點樣唔使被人鬧」、「唔使次次用警棍」等等。起初警員都樂意聆聽,與示威者保持安全距離,惟後來社會氣氛漸趨緊張,「個別警員愈嚟愈躁底同唔守紀律,就開始亂嚟」。
人權監察車輛被「砌生豬肉」扣留數天
去年九月,人權監察觀察員到城門隧道收費亭附近,紀錄警員截查及拘捕行動時,竟被警方質疑觀察員危險駕駛,「但有晒片證據,好難屈我哋危險駕駛」,其後更扣查車輛,由鑑證科人員到場檢查,數天後才放行,羅沃啟直斥:「好明顯係惡意想砌生豬肉!」
羅沃啟:如8.31太子站有觀察員在場⋯⋯
對於有三名民權監察的觀察員昨日被警方拘捕,羅沃啟認為拘捕行動反映「警察想打擊觀察員同報仇」,使其他觀察員以此為鑑,日後執行觀察職務時會有所顧忌或盡量遠離警方防線。更甚者,藉此「滅聲」減少觀察員的尖銳評論。
羅沃啟解釋,觀察員的獨立監察有莫大作用。羅以8.31太子站事件為例,當日警方將站內的觀察員趕離現場,令缺乏人證下傳出大量「打死人」傳言,「如果當日有觀察員在內,至少可以話畀公眾知有冇死人」,又指如今令事件缺乏真相,亦令警方失去辯護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