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屯門公園】自娛區將取消大媽要覓地 社區會堂場地預約難

撰文:李穎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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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民於上月6日發起光復屯門公園遊行,逾萬市民到場要求政府處理賣唱團體造成的噪音滋擾問題、 取締不雅、行乞活動,及取消公園自娛區。遊行過後,屯門區全體區議員於9日舉行的區議會大會上,一致通過要求取消屯門公園自娛區,康文署亦表示將按照區議會的無約束力動議,即時停止接受使用公園自娛區的新申請。不過,光復過後,要自娛的屯門人、賣唱團體又何去何從?
屯門區現時設有大會堂及多個社區會堂,惟預訂使用的手續並不簡易,部分場地更非市民以個人身份就可以預訂。有前區議員反對賣唱團體收取打賞,直指有關希望就表演收費,就應正正經經收取門票。

屯門公園曲藝團體表演聲浪過大問題持續多年,區議會於2006年通過在公園內設立兩個自娛區,供表演人士登記使用,並禁止團體在表演期間使用外置擴音器後,有團體未有理會使用規則,後來更出現作性感打扮、與市民跳貼身舞的表演者,惹來批評,及後引發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在屯門區全體區議員一致通過要求取消公園自娛區後,康文署已停止接受使用自娛區的新申請,即9月過後自娛區將「壽終正寢」,而屯門人要表演自娛,或是賣唱團體要繼續營業,就需另覓場地。

屯門公園賣唱問題多年來未解決。(蔡正邦攝)

使用社區會堂須為註冊團體

現時屯門區共設10間社區中心、社區會堂,為居民提供多用途禮堂、活動室等舉辦活動的設施,惟一般市民申請使用有關場地並非易事。根據民政事務署的租場指南,申請租用社區會堂、社區中心場地舉辦的活動必須符合公眾利益、不違法及不包含商業目的,而申請團體必須為註冊非商業機構,或得到政府認可的團體,如政府部門、公營機構、註冊慈善團體、註冊社團等。 

民政事務署轄下社區會堂及社區中心設有多用途禮堂。

記者親身到屯門民政諮詢中心查詢時,職員表示預訂設施的申請人必需為註冊團體,「因為我們要申請人交文件,如在警務署註冊為社團,就需提供註冊書。要交好文件,取得了社團編號才可以申請。」職員又指,區內團體可以優先使用社區會堂設施,惟設施預訂情況無法在網上預覽,民政諮詢中心亦無紀錄,有關紀錄只會分別張貼於各社區會堂中,市民需親身到場查閱。

部分會堂設施申請須到民政諮詢中心辦理

預訂情況要在各社區會堂查閱,惟並非所有會堂都提供辦理申請的服務。職員表示,除了蝴蝶灣、良景社區中心及建生社區會堂,其餘的社區會堂設施預約皆須到位於屯門市中心的民政諮詢中心辦理,市民亦可選擇以郵寄方式,寄回申請表格及所需文件。

「非常難申請。」說起申請程序,屯門區區議員歐志遠如此直言:「可能今日我在會堂看到本周六下午二時可預訂,將文件交到民政諮詢中心後,才會被告知該時段已被預訂。」由於民政諮詢中心並無會堂設施的預約紀錄,無法回答剩下的可預訂時段,「到時候我又需到會堂查閱是否有其他可供預訂的時間。」他又指,社區會堂設施相當搶手,常預訂的團體或會知道預訂竅門,但一般市民基本上是訂不到。

團體若要申請使用社區會堂場地,要到屯門民政事務處辦理預訂。

使用率高社區會堂禮堂供不應求

社區會堂一般會貼出近三個月的預訂情況表,以安定友愛社區中心、蝴蝶灣社區中心、井財街社區會堂為例,記者到場視察時,三個會堂皆貼出7、8及9月的預訂情況表,當中多用途禮堂的預訂率相當高,只剩少量時段尚可供市民預訂使用。民政事務署回覆查詢時指,屯門區十個社區會堂、社區中心的禮堂於2018年的平均使用率為72%,而活動室的平均使用率為54.7%。

安定友愛社區中心

電子租用系統去年完成研究

署方指,屯門區社區會堂、社區中心提供的場地和設備只供團體或組織租用,並不接受個人申請,希望租用的團體可於網上下載租用表格,其中只有沙田民政事務處接受網上申請,各區民政事務處將於今年內陸續把會堂租用申請的抽籤結果上載至民政事務總署網頁。

現時18區民政事務處所採用的申請表、進行抽籤的時間及程序安排並不相同,故署方指引入電子租用系統會是一項龐大及複雜的工作,民政事務總署於2017年委托承辦商研究推行電子租用系統的可行性,有關研究已於去年完成,署方指現正考慮報告的結論及建議,制定電子化事宜的工作計劃。

井財街社區會堂禮堂的大部分時段已被預約。

屯門大會堂設施預訂情況須向職員查詢

除了社區會堂、中心,區內可供市民用作文娛表演的尚有屯門大會堂,大會堂地下的擺放展示租用人節目海報的展板上,亦見到不少曲藝團體租用大會堂演奏廳、文娛廳,舉辦演唱會。記者曾向屯門大會堂的職員查詢租場流程,職員指大會堂的音樂室、舞蹈室分別可容納50及150人,惟場內的燈光、音響設備不足,只適合作排練、訓練班用途,建議市民使用演奏廳或文娛廳表演。不過,和社區會堂不同,屯門大會堂設施的預訂情況並不同,大會堂並不會將各項設施的預訂情況公開張貼於場內,每次預訂都需向職員查詢:「可以打電話,但也是要問我(職員)。」職員又指,屯門大會堂演奏廳及文娛廳的預約,現時已排至明年2月。

屯門大會堂設施的預訂情況並不同,大會堂並不會將各項設施的預訂情況公開張貼於場內,每次預訂都需向職員查詢。

康文署回覆查詢指,2018-2019年度屯門大會堂演奏廳、文娛廳、舞蹈室及音樂室的使用率,分別為99%、100%、76% 及63%。 如市民希望訂租屯門大會堂,署方指可透過「演藝租務通」於網上遞交申請及繳交場租,惟大會堂的最新使用情況需直接向場地查詢。

曲藝表演場地需求大

事實上,屯門公園賣唱團體滋擾問題持續多年的情況,亦反映出該區市民對曲藝表演有一定需要。早於2006年,康文署於立法會上就有關問題,回應時任議員周梁淑怡指,於2005年,包括曲藝團體在內的地區團體曾申請租用屯門大會堂、社區會堂及社區中心的設施超過5000場次 ,直認表演場地當時的平均使用率尚有空間可吸納更多團體的租用需求,故推出屯門區文娛曲藝活動推廣計劃,提供免費曲藝場地予團體借用,以疏導曲藝團體及觀眾的需求,場地包括屯門游泳池壁球室、天后廣場、山景社區會堂及屯門市中心社區會堂。計劃屬試驗性質,為期 3 個月,署方當時指,會視乎使用情況作出檢討,而計劃的初步反應良好。

不少曲藝社都會租借社區設施進行排練,表演或開班。

然而,時任屯門區區議員陳樹英指,自己對有關計劃沒有印象:「可能就是試完三個月就沒有了。」她認為,近年屯門的人口、住宅數目增長速度快,惟文娛康樂設施的建設追不上有關速度,亦令:「要有配套設施才行,不要只顧起樓。沒了市建局,設施落成的速度變慢,龜速工程令地區的怨忿大。」

無法例規定公園內不可給打賞

屯門公園內的賣唱團體備受爭議,除了是其造成的嘈音滋擾、涉色情成分的表演,亦是因有歌女收取利市打賞。現時《遊樂場地規例》或其他法例,並沒有禁止市民在公園範圍內,以利市作出打賞,故有關行為游走於法律的灰色地帶。不過,民政事務署強調《租用屯門區社區會堂/社區中心設施指南和條件》第5(e)條例明,申請團體除非得到屯門民政事務處同意,否則不得在社區會堂、中心範圍內籌款、收取金錢或物資,否則屯門民政事務處可取消其租訂場地或終止其使用場地的權利。 康文署則表示,屯門大會堂受《文娛中心規例》所規管,《規例》並無禁止觀眾向表演人士打賞,唯場地會提醒租用者須留意場内觀衆的秩序,而根據署方觀察,為保持場内秩序,不少表演人士在演出期間亦謝絕觀衆的打賞。 

屯門大會堂的租借場地費用。

然而,即使賣唱團體租用大會堂場地作表演,陳樹英亦不贊成有關人士於場內收取打賞。「要直接收打賞的話,就應該預約酒樓舉辦這些表演。要做商業表演的話,就正正經經收取門票。」屯門區區議員譚駿賢亦認為,賣唱團體表演要收錢,就應明碼實價地收取門票,不應搞亂自娛和涉商業性質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