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陳伯到警總報案後再絶食 要求與盧偉聰對話
撰文:黃桂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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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將於今日(7月21日)下午發起反修訂《逃犯條例》的遊行。早前於金鐘絕食的陳伯(陳基裘),今日聯同另外兩位絕食者遊行至灣仔警察總部報案,稱要控訴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知法犯法,更要求他出來交代。陳伯其後在警總外絕食,稱會絕食至盧偉聰願意對話為止。
攝影:黃桂桂
陳伯:盧偉聰要負責
早上9時15分左右,73歲的陳伯連同其女兒琳琳,及另一絕食者黃先生舉起紙牌,由金鐘海富中心步行至灣仔警察總部,要求盧偉聰出來向市民交代。陳伯說:「現在是非常時期,即將擦槍走火,唔可以唔走出嚟!盧偉聰作為警務處處長,發生咩事佢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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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伯約9時30分進入報案室,半小時後出來。陳伯稱他在報案室控訴盧偉聰知法犯法,挑起群眾與警察之間的鬥爭,指使警員使用過分武力鎮壓市民。琳琳說,警員聽到陳伯訴求後,問他:「你係咪要投訴?」陳伯則堅持說要報案。在報案室內,警員按程序處理,登記陳伯個人資料,說會稍後跟進,並將案件列作雜項處理。
陳伯激動控訴:「依家死咗4個仲唔夠?仲要再死人?盧偉聰再唔落嚟同市民交代就會成為社會罪人,你揹得起呢個罪名咩?依家風高浪急,已經不能再等。市民點樣暴力,都係政府逼出嚟嘅!」
警總外重新絕食
其後陳伯步行至警總軒尼詩道道對面的東曦大廈旁空地絕食,等待迎接於上午遊行的社福界隊伍。待遊行隊伍一過,他便會到警總旁的軒尼詩道天橋底位置繼續絕食。
陳伯稱,自星期一(15日)絕食者們苦行上禮賓府後,他由於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即要應付有關警務處容許速龍小隊不展示編號的司法覆核案,開始進行階段性絕食。他昨天(20日)回家後有適量進食,今日會在警總外重新開始絕食,直至盧偉聰出來與他對話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