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屯門公園】唱粵曲變大媽豔舞 噪音無間斷 13年自娛區失效
「屯門公園是一個消閒玩樂的理想地方」,這是康文署網頁中向遊人介紹的屯門公園;然而,現實中屯門公園給人的感覺是「大媽成日演唱會、附近居民耳受罪」、「屯門大媽多、嚇親細路哥」。佔地12.5公頃的屯門公園,2006年開始設兩個自娛區,供表演人士租用,惟不少表演人士採取不合作態度,在非自娛區表演,或不遵守自娛區規定,使用揚聲器,令自娛區失去功效。屯門區議會於周二(9日)的會議上,一致認同取消自娛區。康文署亦回覆指,現已即時停止接受使用自娛區的新申請。
翻查資料,自娛區誕生於2006年5月27日,成立的原意是為了取得雙贏,聽眾、表演人士能有場地進行歌藝活動,居民又不用飽受噪音滋擾。而成立初期,康文署曾稱,自娛區成立的首一年,收到有關噪音滋擾的投訴,平均每月少於一宗。惟約一年後,有曲藝團體違規,於非自娛區表演,令噪音問題再現。2008年,友愛邨有11座大廈互助委員會聯署去信康文署,指自娛區歌聲嚴重干擾居民生活,要求擱置自娛區,惟署方未有聽取。
擾攘了十多年的屯門公園噪音問題,當年屯門區議會多次就如何改善噪音問題,提出多項相應措施,甚至於2006年5月成立了「屯門公園問題工作小組」,專門負責屯門公園噪音滋擾問題。
香港01記者訪問時任「屯門公園問題工作小組」召集人陳樹英,做了近廿年屯門區議員的陳樹英指,她用了近十年時間處理屯門公園噪音的問題。當年成立小組時,無人願意接手該「燙手山芋」,拒絕提名成為召集人,陳樹英為了幫助區內改善該問題,便接受提名。
陳樹英稱,當時有十多個曲藝團體在公園內高聲歌唱,噪音令271名時代廣場的居民聯署,並要求區議會解決問題。康文署及警方多次往屯門公會掃蕩,惜引來觀眾及表演者不滿,令噪音問題膠著。小組於2006年提出於公園內設「自娛區」,逢星期六、日,下午2時至5時免費供團體申請表演,但表演者不可使用揚聲器,亦不可涉及商業成份。自娛區於2006年5月27日正式啟用。
自娛區原意為滿足多方要求 若失原意可取消
陳樹英憶述,當時區議會成為磨心,一邊不斷收到居民投訴,一邊聽歌的長者又指剝削他們娛樂權利,當時為了達到雙贏,於是提出了設立自娛區及裝有隔音屏的小舞台,「呢啲方法係唔想令到阿伯冇地方去,有3檔畀佢哋揀,曲藝團體又有得表演,又可以控制噪音,達至三贏。」陳樹英稱,實行初時曲藝團體積極排隊申請,惟到後期,有不合作的團體申請不到場地,便在公園其他地方唱,但當時康文署又未有對場地進行管理,令故態復萌。陳樹英認為,若自娛區失去了其原意,取消不是一件壞事,惟不少表演者在非自娛區表演,要康文署及警方加強執法,才可真正解決問題。
問及為何屯門公園噪音問題十多年來都解決不到,而其他康文署豁下的公園不存在該問題,陳樹英認為康文署是欺善怕惡,「屯門阿伯好惡,冇得聽歌好似攞咗佢條命咁,康文署驚畀阿伯圍。」陳樹英指,康文署曾聯同警方到場,沒收了部分曲藝團體的音響器材,惟最後法院頒令歸還樂器,令康文署於執法卻步。
康文署多次到屯門公園掃蕩 引來聽眾及表演者不滿
翻查資料,除了沒收樂器,2005年康文署曾聯同警方採取行動,擬檢控一對在公園內彈結他唱歌的夫婦,後來因證據不足未能成功。2006年康文署多次在屯門公園內勸喻表演人士不要使用揚聲器時,被聽眾阿伯及表演人士包圍,雙方發生爭執,除了有康文署職員受傷外,2006年5月,康文署前往公園處理噪音投訴時,雙方爆發衝突,一名老翁跌倒斜坡昏迷,送院證實死亡。
屯門公園表演者不斷轉變
屯門公園如何由一片寧靜的青綠空間,演變成今日烏煙瘴氣的局面?回顧2003年,首批於屯門公園出現的是以團體為主的曲藝表演人士,他們會唱粵曲、時代流行曲,由於使用揚聲器,造成嚴重的噪音問題。到2012年,有傳媒發現有表演者於公園內與男士搭訕,表演時收取利是,又會於酒樓舉辦售票表演。2016年本港掀起玩「Pokémon Go」的熱潮,當時屯門公園,一邊是年輕的「訓練員」捉精靈,一邊是10多處由婦女組成的「廣場舞團」。惟今年4月,有網民上傳一段身穿性感衣物的女性與阿伯跳貼身舞的片段,片中阿伯跳舞後用利是打賞表演者,令市民關注到屯門公園的大媽表演或含色情成份。
收利是風氣早有發生
陳樹英稱,歌女收利是的事情,十年前亦有發生,惟當時的歌女不是作性感打扮。除了收利是,當時的曲藝團體亦會於酒樓表演,收取聽眾門票,令聽眾邊吃邊看表演。
屯門公園噪音滋擾事件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