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濱送中】中環海濱長廊變軍用碼頭周三審議 團體籲議員反對
明日(6月26日)不但是民陣反修訂《逃犯條例》集會,被形容為「海濱送中」,將中環海濱長廊一幅 0.3 公頃土地改劃為「軍事用地」相關議案的附屬法例,亦於當日在立法會審議。立法會議員朱凱迪和區諾軒提出多項修訂,包括將議案中的附屬法例廢除和延後生效日期等。保護海濱聯盟發出緊急呼籲,要求全體立法會議員支持廢除議案,避免將中環海濱「送中」。該聯盟將發起聯署,並於明早10時半在公民廣場外示威,形容明日將是議案最後「死線」,呼籲民主派和建制派能團結一致支持「廢除」議案。
反修訂《逃犯條例》風波不斷,特首林鄭月娥曾提出不將重大爭議法案提交議會,不過具社會爭議、由保安局提出中區軍用碼頭移交解放軍駐港部隊議案,其相關的附屬法例,明日提交立法會討論。當五條附屬法例包括《2019 年軍事設施禁區 ( 修訂 ) 令》、《2019年受保護地方(修訂)令》、《2019年受保護地方(保安)(特派守衞)(修訂)令》和《2019年船舶及港口管制(修訂)規例》和《2019年商船(本地船隻)(一般)(修訂)規例》通過後,中環海濱長廊一幅150米長、面積約0.3公頃原為公眾「休憩用地」的範圍,將6月29日自動撥歸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作軍用碼頭之用,被指如同「割地送中」。
民主派議員倡廢除附屬法例或延期生效
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將於當日提出多項修訂要求廢除附屬法例,而朱凱迪則提出將生效日期由本月底,推遲至明年、後年或2047年。保護海濱聯盟發出緊急呼籲,要求全體立法會議員支持有關修訂,阻止惡法通過。該聯盟將與多位立法議員包括區諾軒和朱凱迪等,明早10時半在公民廣場外示威,反對政府將海濱用地規劃為「軍事用地」,促請全體立法會議員支持「廢除」議案。
2014 年城規會決定將中環海濱長廊核心地段之 150 米長、3,000 平方米面積的土地劃作「軍事用途」,已引起大批市民抗議,惟分區計劃大綱圖於今年 1 月提交予特首林鄭月娥時,獲其同意計劃草案並於 2 月 1 日刊憲關於批准計劃草案的通知。今年4月保安局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指政府計劃於本立法年度內,提交法例修訂建議予立法會,並於立法工作完成後,將碼頭正式移交予駐軍。而議案已決定在6月29日自動生效,有關附屬法例以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視乎立法會的審議結果,將於同日生效。
要求政府兌現承諾「還海濱於民」
保護海濱聯盟發言人羅雅寧向香港01稱,法案本身是「先訂立後審議」,漠視反對聲音,要求政府兌現承諾「還海濱於民」。她稱,特首林鄭月娥違反當日填海承諾,將中環海濱長廊賦予公眾使用的權利,反之將用地交予解放軍,海濱公共空間慘變成軍事用地,是嚴重損害公眾利益,嘆言「不但逃犯送中,地又送中」。她呼籲全體立法會議員支持廢除議案,不要強行通過惡法、製造社會矛盾。
立法會議員區諾軒直言,由於法案將在6月29日正式生效,明日的立法會會議為「諷刺困局」。他解釋,他和朱凱迪的修訂為阻止移交用地成事與否的「最後死線」,但是「明日如果開不了會,沒法討論任何修訂,又或是議員拉布,令我和朱凱迪的修訂無法討論和通過」,法案將無法再被阻止。
議員憂軍事禁區鄰近禁示威活動
保安局曾指出,立法建議是保護軍事設施,中區軍用碼頭應與其他軍事用地一樣,被劃成為「禁區」範圍,而碼頭的餘下範圍,則於不影響防務工作的前提下,考慮開放予公眾使用。政府通過修訂《受保護地方令》後,駐軍將來可基於其需要聘任「特派守衛 」,以協助保護碼頭設施。屆時將可簡化開放手續,毋須預先派發門票。但保安局未有詳細解釋開放詳情。
區諾軒強調,法案通過後患無窮。事實上中環海濱長廊的公共空間會「切斷」,解放軍的執法範圍亦會惹起爭議,屆時公眾在中區軍用碼頭範圍活動難免受到限制,「有關地點鄰近示威活動熱點,會否被禁?」
議員:社會動蕩應暫緩法案
他又指,當法案通過,涉事範圍將受《受保護地方(保安)條例》(第 260 章)規限,按現時法例,任何人士如在受到特派守衞盤問時沒有止步,或抗拒或妨礙特派守衞履行該條例委予他的職責,即屬犯罪,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 1 級罰款(即港幣 2,000 元)及監禁 6個月。故他呼籲政府在現時社會動蕩不休的環境下,暫緩有關法案。
當局指出中區軍用碼頭應與其他軍事用地一樣,被劃成為「禁區」範圍。當中碼頭上四座一層高的建築物,因防務運作需要而不能對外開放,於所有時間不容許未獲駐軍批准的人士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