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區講呢啲】橫額太近行人過路處禁懸掛 區議員:難發放資訊
橫額為區議員向社區發放資訊的其中一個重要載體,不過有中西區區議員指,上任後突被地政署收回其中4個位於荷李活道的橫額展示點,而署方至今仍未就此向她提供其他位置展示橫額,令她難以向居民發放地區資訊。
中西區區議員伍凱欣表示,2015年上任後獲分配的橫額展示點中,包括荷李活道近荷李活商業中心的4個展示點,惟早前收到地政署通知,指較早前分配予她的4個橫額展示點太靠近行人過路設施,故需收回。根據地政總署發出的《路旁展示非商業宣傳品管理計劃實施指引》,行人過路處為禁制展示區,不過前任區議員何俊麒十多年來,於有關位置懸掛橫額亦未遇上問題,令她質疑署方為何突然「執正」:「該行人過路設施早於2006年已落成,如地政署要『執正』,為何不一早執?」
地政署收回有關橫額展示點時,曾口頭向她承諾,將提供其他橫額展示點作補償,惟至今仍未收到任何消息。「因為懸掛橫額需由地政署發出的編號,但現在我沒有這些編號。」白白失去了4個橫額展示點,令她覺得發放地區資訊變得困難:「而區議會換屆選舉即將舉行,到時我們又不可以掛橫額。」
地政總署就事件向區議會作出書面回覆時指,署方於2003年實施指引時,有關路段尚未設行人過路處,並非禁制展示區,故當時於有關行人路欄杆上設置7個橫額展示點,惟署方於2018年10月首次收到市民投訴,才發現運輸署在2006年於荷李活商業中心及中環麗柏酒店對開路段,加上了輔助行人過路的設施。署方指得悉有關工程後,基於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已安排受影響的議員搬遷展示點。地政總署又強調,已要求運輸署及路政署,如日後有道路改善工程會影響到橫額展示點,需適時通知地政總署,以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伍凱欣亦提到,曾於宣傳地區活動的橫額上,加上活動所需的費用,卻被地政署的職員告知,橫額上不可有非牟利活動的收費展示,質疑為何可辦非牟利收費活動,卻不可以在橫額上展示收費:「非牟利地區活動有時也要收取導師費、旅行團的成本。」
不過,據《路旁展示非商業宣傳品管理計劃實施指引》,路旁宣傳品不可宣傳任何商品、收費服務、或任何收費活動,如地政署職員接獲違規投訴,或地政署及食環署進行聯合行動時,實地鑑別宣傳品未有遵照指引,便會由食環署移走有關違規宣傳品,食環署會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向有關人士追討移除費用。然而,伍凱欣認為此做法會令她們難以發放全面資訊:「這樣市民就有疑問,要再打電話到辦事處查詢,多了一個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