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靜期】健身中心苦主糾纏兩月無果 贊成設冷靜期趕絕不良手法

撰文:呂諾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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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多時,政府昨日(1月15日)開始,終就美容和健身服務消費合約設立法定冷靜期作出公眾諮詢。當中冷靜期和退款期時限分為兩個方案,包括「3+7」(3日冷靜期和7日退款期),或「7+14」(7日冷靜期和14日退款期)。過去涉及健身中心不良銷售手法的投訴層出不窮,當中有苦主稱,誤簽合約後,與中心糾纏兩月都不能取消,希望冷靜期可盡快設立,以免再有同類事件發生。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公布,就美容和健身服務消費合約設立法定冷靜期公眾諮詢。(資料圖片)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昨日公布展開強制性冷靜期公眾諮詢,適用於美容及健身服務3000元或以上合約。根據消委會早前提供的數字,截至2018年11月共接獲942宗有關健身中心的投訴。《香港01》早前亦曾報導, 30來歲的超市理貨員馮先生於去年11月中行經旺角信和中心時,被職員以「幫幫手填問卷」兜搭並帶上健身中心。馮其後向記者表示,填下的問卷原來是健身服務合約,在精神狀態不佳的情況下,他為求「甩身」,遂不情願地以信用卡繳交了合共6萬多元的費用。

馮先生指,事件發生至今已近兩月,亦是不獲退款。(資料圖片)

馮先生指,此後已不下十次與健身中心職員交涉,惟至今仍未獲退款,「佢哋之前一路都唔肯聽我電話,到近期終於有人同我對話,但都係一味『拖』,𠵱家仲賴去第二邊,話等緊Paypal回覆可唔可以取消!」他表示,日前特意致電Paypal方面求證,而對方職員表示,Paypal作為第三方支付服務商,其實沒有權力處理此事,一切都要視乎健身中心與信用卡中心。馮十分不滿,認為健身中心方面只是以無理藉口來推搪拖延。而對於近日冷靜期展開諮詢,他認為確是好事,希望日後其他顧客即使不情願地簽下合約,仍能全數取消及退款,長遠而言杜絕這些銷售手法。

梁耀忠對「7+14」的方案表示支持。(資料圖片)

立法會議員梁耀忠認為,加設冷靜期對客人而言固然是好事,對商戶而言亦是公平做法,他又對「7+14」的方案表示支持,「對於『優質』商戶嚟講,其實真係冇驚過,如果服務係好嘅,顧客自然會有信心幫襯。而我認為3日時間一定唔足夠,畀人嚇幾個鐘都未驚完啦!」此外,他再次強調,消委會的角色及權力未來仍有需要加強,至於現時針對不良商戶的罰則,梁表示是有商榷空間,「如果只係罰款,啲不良商戶可能會覺得點解唔搏一搏呃下人啦。但就算刑罰幾高都好,都必須加強執法,有多啲成功定罪嘅個案,先可以有阻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