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直擊】荃灣海濱公園涼亭賭場 有長者四年輸廿萬?
雖說小賭怡情,但未經許可在街道、公園等進行賭博行為,實屬違法。在各區的屋邨、屋苑都常會見到不少長者聚在一起,進行各式各樣的賭博活動,荃灣海濱公園海馬廣場亦是其中一個「長者賭場」。多年以來,除了一班街坊以同樣方式進行聯誼,亦吸引了一些外來人士到場「搵食」,地區人士指,曾有長者向他表示,四年以來輸了廿萬有多,而長者明知有人「出千」仍照舊到場,原因只有一個──「怕悶」。
《香港01》記者曾到場視察,只見在場人士甚為警覺,不時四處張望,眼見四周狀似安全後,就開始派發啤牌,疑似玩「13張」,約五分鐘後完成一局,就拿出銀包「找數」,他們將一疊一百元紙幣拿出,數了約十數張後才收回銀包,可見賭局的賭注實在不小。
荃灣海濱居民促進會成員莫遠君指出,該處原有四張用作下棋的桌子,現時均被聚賭人士霸佔,而當中有兩枱的賭注甚為誇張,「每個長者每日係幾千蚊上落!」莫表示,曾向在場的長者了解,知悉該處有外來人士見機「搵食」,亦疑似有組織地進行上述賭博活動,例如是「睇場」、「出千」等,一些長者或在不知不覺間被騙走金錢,有老人家曾向莫遠君表示,四年之間共輸了20多萬,「輸咗廿幾萬,但嗰位老人家到今日都仲有喺嗰度賭錢,佢只係覺得嗰度有班老人家同佢一齊傾偈一齊玩,所以其實明知畀人呃佢都照去!」
就以上問題,莫曾多次向警方求助,對方亦有加強巡查,但賭檔是「冚完又有」,他認為負責管理場地的康文署責無旁貸,「賭檔係定點定時出現,聚賭嘅人又喺場內食煙,海濱係一個24小時開放嘅公園,好應該加派人手巡邏,認真阻止呢啲賭博行為!」他希望各部門都將執法對象主力放於「搵食」的外來人士,而對於長者,則希望一些社福機構能提供長者外展服務,「呢班聚賭嘅老人家唔會自動自覺去搵老人中心,可能係需要社工或其他專業人士去了下佢哋有咩需要,再針對性咁幫助佢哋!」
康文署發言人表示,該署職員每日均會巡視荃灣海濱公園,期間留意到有市民於公園的海馬廣場內下棋或玩紙牌,惟未有發現當中涉及金錢賭博,強調若發現有人在場內聚賭,會即時通知警方跟進。而過去一年,該署曾接獲一宗有關懷疑在場內非法聚賭的投訴。另一方面,荃灣海濱公園屬全面禁煙場地,職員在日常巡查中,如發現有違例吸煙者,會即時勸止或提出檢控,違例者可被定額罰款1,500元。過去一年,該署曾接獲三宗有關在場內違例吸煙的投訴。
而自本年五月開始至今,該署職員與衞生署控煙辦於荃灣海濱公園進行了六次聯合執法行動,並發出一張定額罰款通知書。發言人指,該署會繼續密切監察公園的情況,加強巡查,並會繼續與警務處及控煙辦緊密聯繫,採取聯合行動以打擊和阻嚇場內任何違規活動。
警方發言人則指,荃灣警區一直致力於區內打擊非法街頭賭搏,於今年1至11月,於荃灣海濱公園海馬廣場共進行18次打擊非法街頭賭搏行動,共拘捕及檢控24人,強調會繼續留意區內非法街頭聚賭情況,並會因應情況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
發言人續指,根據香港法例第148章《賭博條例》,非法賭博罪行包括在賭場內賭博、在賭場以外任何場所或在街道上進行的賭博、收受賭注、向收受賭注者投注及管有與非法獎券活動有關的彩票罪,而在賭場內或街道上進行賭博及向收受賭注者投注,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監禁9個月及罰款$30,000;而在賭場以外任何場所進行賭博,最高可處監禁2年及罰款$50,000;收受賭注則最高可處監禁7年及罰款$5,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