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橋發展區村民遊行反對要12月遷出 發展局改為不早於明年3月
地政總署因應發展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要求區內村民於12月6日前遷出或交還土地。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關注聯盟約50名村民今日(24日)在金鐘遊行至立法會外請願,批評政府對於是次清拆,未能為住戶及業務經營者提供合理的安置以及補償安排,而且村民申請住址證明以進行經濟審查的行政工作繁複,建議政府部門應主動協助住戶申請。
發展局晚上表示,首批居民涉及218戶原本須於今年12月遷出,政府本著「以人為本」的精神,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並希望讓合資格受影響居民無縫入住明年3月起入伙的洪水橋專用安置屋邨第一期出租單位「樂翹樓1座」,因此早前透過地政總署的社區服務隊,通知居民首批住戶遷出時間不會早於明年3月底,明天開始向居民發出書面通知。
聯盟:長期病患者、老弱婦孺村民難自行前往尋找自身住址證明
聯盟發言人表示,自2017年4月地政總署進行凍結登記後,村民一直等待新發展區的安置消息以及補償安排。在今年9月4日,村民卻突然收到須於12月6日前遷出的通知。
發言人批評政府現時的做法完屬本末倒置,在未有妥善安置方案前就要求居民遷出,是在製造社會問題。在現時的安置政策下,村民需要自行前往不同機構尋找自身住址證明,而村民有住戶是長期病患者、老弱婦孺,難靠自身能力尋找證明聯盟建議政府部門應主動協助住戶尋找住址證明。
要求居「非人住屋」住戶也可獲得安置
聯盟又指,1980年代的寮屋登記制度將寮屋分成「非人住屋」及「人住屋」,而政府安置補償政策亦因寮屋種類而有分別,現今區內住戶如住在「人住屋」便可獲得安置,但住在「非人住屋」的住戶則沒有。發言人表示,不少村民對清拆或者寮屋種類毫不知情,此外,亦有不少居住在寮屋或違規構築物上的村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租住,而政府多年來容許違規構築物存在,屬行政失當;而地政總署亦沒有對村民解釋或發佈資訊,令村民在即將清拆時才得悉無法安置。
房協安置屋邨租金高昂等同生果金 年老村民上樓要「食穀種」
除此之外,發言人亦指出,現時房協推出的洪水橋專用安置屋邨租金昂貴,一人單位租金包差餉接近每月4,000元,而長者每月可獲得的長者生活津貼(生果金)每月僅4,195元,村內有長者抱怨,如要遷至安置屋邨,不少長者街坊都要「食穀種」。
安置屋邨不准飼養寵物 新發展千隻動物恐被棄
聯盟亦認為,現時的安置屋邨缺乏飼養寵物的自由,新發展區內受影響的動物最多近千隻。對於上述兩種情況,聯盟建議政府能集體安置合資格的村民於新建成的屯門滿田邨,並放寬專用安置屋邨飼養寵物的限制。
處於新發展區內的業務經營者亦面對相同困境,發言人稱,由於通知期只有三個月,小型業務者在缺乏財力下,難以擇地重啟業務。聯盟就此議題提出四大建議,分別是對業務者發放賠償、放寬對業務者地址證明要求、為業務者提供搬遷支援津貼,以及安排業務經營者在工廈或房委工廈重置業務。
明天開始向首批居民發出書面通知遷出時間不會早於明年3月底
發展局晚上在社交媒體回應稱,政府早於2022年年底向住戶發信預告遷出限期、安置補償安排,以及資格審核所需文件;政府相關部門亦一直透過不同渠道與居民溝通,包括出席最近在9月舉行的居民大會,直接向居民解釋相關安排。
局方指首批居民涉及218戶,確實原本須於今年12月遷出,但政府本着「以人為本」的精神,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並希望讓合資格受影響居民無縫入住明年3月起入伙的洪水橋專用安置屋邨第一期出租單位「樂翹樓1座」,因此早前透過地政總署的社區服務隊,通知居民首批住戶遷出時間不會早於明年3月底,明天開始向居民發出書面通知。
入住樂翹軒免經濟狀況審查 居民可申住需審查的公屋
位於洪水橋的出售單位「樂翹軒 I」於11月陸續「交樓」,政府樂見安置工作正有序推進。對於遊行的居民亦對出租單位租金、住址證明和寵物安排提出關注,局方表示出租單位以免經濟狀況審查的方式提供,租金水平訂為房協乙類屋邨的水平,每月由3,675起;有經濟困難的住戶可申請「特惠租金」,以享有七五折租金折扣。
局方重申,除了專用安置屋邨,居民可因應自身情況選擇不同的安置補償選項,例如通過經濟狀況審查入住房委會公屋或申領現金特惠補償。地政總署與社區服務隊會繼續接觸和協助受影響居民。
安置屋邨租戶可申請飼養導盲犬或伴侶犬
地政總署進行安置補償資格審核工作時,接受多種不同的地址證明,包括由政府部門甚或私人機構簽發的證明文件,例如選民登記、入境事務處的人事登記紀錄、政府信件、電費單、水費單、報税單、銀行月結單、手提電話費單、租約證明文件、工作證、勞資受僱合約、僱主證明書(可由申請人任職的政府機構或私營公司發出)等。署方會因應每宗個案的個別情況,考慮彈性處理及接受不同的證明文件。
專用安置屋邨租戶可申請飼養導盲犬或伴侶犬,而出售單位亦可飼養寵物,惟租戶及業主必須遵守租約或大廈公契內的相關規定,例如不得對其他住戶造成滋擾。
狄志遠:有關部門對寵物安置缺乏具體方案
立法會議員狄志遠今日有到場支持居民。他認為政府對住址證明要求過於嚴格,漠視部份地區近年才設公共信箱的實際情況,此外有關部門對寵物安置缺乏具體方案,也沒有為小型及非正規業務提供合適的重置方案和補償安排。
狄志遠又指,自己從6月起便接收相關投訴個案,亦就事件曾與發展局開會討論,局方指儘管12月4日便會收回區內土地業權,但就搬遷一事會提供人性化處理。狄志遠認為,住戶失去業權後,缺乏一層保障,他指自己會持續關注事件發展,並促請政府以「先安置,後清拆」的原則,採取更為彈性的方案處理村民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