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署突擊巡查油尖旺區賓館 7間涉無牌經營 19間違發牌條件

撰文:何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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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展開執法行動,突擊巡查油尖旺區懷疑無牌經營的賓館,發現有7個所懷疑經營無牌賓館,當中2處所因之前火警損毀被暫時吊銷牌照;另發現19個持牌賓館懷疑違反發牌條件,牌照處會跟進個案,足夠證據會作出檢控。

民政署牌照處8月9日至21日展開代號名為「摘星」的執法行動,在油尖旺區突擊巡查時,發現7個處所懷疑經營無牌賓館,當中兩個處所因早前受火警損毀而已被暫時吊銷賓館牌照;另有19個持牌賓館懷疑違反發牌條件,會跟進有關個案,如調查後有足夠證據會檢控。

民政署發言人強調,無牌經營酒店及賓館屬刑事罪行,根據《旅館業條例》,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50萬元及監禁三年,並留有案底,就罪行持續期間的每一日亦可被另處罰款2萬元。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右)主持會議統籌國慶黃金周期間接待訪港旅客的預備工作。左為旅遊事務專員張馮泳萍。(政府新聞處)

針對涉及重犯罪行的無牌經營酒店或賓館,法庭亦可就有關處所發出為期六個月的封閉令,持酒店或賓館經營者如違反其發牌條件,最高罰款為10萬元及監禁2年,並留有案底,牌照處亦可吊銷其牌照或拒絕其牌照之續期申請。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召開會議,統籌國慶黃金周期間接待訪港旅客的預備工作。(政府新聞處)

另外,因應內地十一黃金周,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召開會議,統籌接待訪港旅客的預備工作。文體旅局局長楊潤雄指,政府各部門和相關機構會保持緊密合作,提前準備和積極部署,並與其內地相關對口單位加強協調和溝通,盡力接待訪港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