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無牌經營遭食環署冚檔 銅鑼灣報檔已重開 檔主:唔會就咁屈服
銅鑼灣廣場一期對開一個報檔上周五(7日)被食環署小販管理隊「冚檔」,理由是原持牌人今年3月離世,其後一直無牌經營。不過周日(9日)該報檔已重開,經營者李先生坐在檔內,繼續賣報紙、煙包、水等貨物,他說在管理隊離開後,已馬上重開檔口,並一直持續至今,24小時經營。
李解釋重開檔口是為維生,迫不得已,「我哋唔會就咁屈服,我要繼續我嘅使命,抗衡到底。(食環署)來到咪冚囉,冚完之後我咪再開返。」
檔主李先生:上周五食環署人員離開即重開報檔
銅鑼灣廣場一期對開一個報紙檔,在剛過去的周五(7日)被食環署小販管理隊「冚檔」。經營者李先生事後受訪,稱約兩年前開始為牌照持有人代為經營,持牌人今年3月去世,已有人入紙續領牌照望繼續經營。
記者今日再到該報紙檔,發現報紙檔已重開。李先生再度受訪時表示,上周五在小販管理隊離開後已馬上重開檔口,售賣報紙,並一直持續24小時經營至今。
「食環署來到咪冚囉,冚完之後我咪再開返」
李先生表示,重開檔口是為維生,迫不得已,「我哋唔會就咁屈服,我要繼續我嘅使命,抗衡到底。(食環署)來到咪冚囉,冚完之後我咪再開返。」被問到會否擔心持續無牌經營會加重罰款,他稱這也無可奈何,因為他已申請新牌照,而且食環署並沒有給予他任何臨時牌照。
李先生又指,冚檔導致損失100多萬元,當中煙包佔90多萬元,雜貨損失則未計算。他其後指下星期就會上庭,並希望法官能在判刑時將扣留貨物歸還給他。
食環署:報檔無申請臨時牌照 過去三個月屬無牌經營
食環署上周五表示,收到該報檔提出「繼承」牌照申請,署方正在處理,惟期間未接獲該報檔臨時牌照申請,故檔主屬無牌經營。在過去三個月,署方已向該報檔無牌販賣作出共53次警告及48宗檢控,署方上周五下午巡查發現該報檔仍然營業,故拘控一名女子涉嫌無牌販賣及阻街,並檢取有關貨物作為證據。
按現行規定,2010年5月21日前簽發的小販牌照,倘若牌照的持牌人去世而被註銷,持牌人的直系家庭成員、即持牌人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可在持牌人去世當日起計一年內提出「繼承」牌照的申請。
至於「轉讓」牌照的申請,也要轉讓予直系家庭成員的一名成員,並須提出署方所接受的理由,如健康欠佳或年事已高。換言之,非直系家庭成員無法獲得牌照。而2010年5月21日後簽發的小販牌照則不設繼承或轉讓。